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一、学院简介
学院是一所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河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河北省优质高职院校、河北省高职“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单位、国家机电行业骨干院校、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河北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京津冀现代制造业职教集团”副秘书长单位、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基地。2014年获省教育厅批复,与邢台学院、邢台市装备制造行业协会共建“邢台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学院占地面积近800亩,固定资产6.79亿元,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1.6万人,开设有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焊接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与会计、休闲体育等48个专业,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等8个领域,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重点建设专业5个,全国机械行业特色专业3个,河北省示范专业2个,河北省教育行业标准贯标样板学校专业2个,形成了以装备制造专业群为龙头,相关专业群协调发展的“工科为主、文管兼备”的办学格局。
学院拥有“国家数控技术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国家示范性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实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实训基地”和“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汽车电子实训基地”等4个国家级实训基地,有河北省高校金属材料加工与数字化成型应用技术研发中心、机电类专业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与实践校企互融、学工合一、德技双修的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学院注重对外交流与合作,分别与德国、美国、加拿大、荷兰、新西兰、韩国、马来西亚等二十多个国家的多所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二、录取规则
1.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原则是:对于投档到同一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历史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除高考改革省份外,录取原则是: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比对语文、数学、外语的高考成绩;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尚有缺额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原则是:在同一专业组内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比对语文、数学、外语的高考成绩;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尚有缺额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2.专业分配按计划数执行,对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进行差额征集;
3.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进档后采取“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的录取原则;
4.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优惠政策;
5.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订单班培养专业及要求详见学院招生网站;
7.所有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三、思想政治品德、身体健康状况及入学复查要求
思想政治品德要求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
录取考生体检要求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新生报到后,学校安排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历证书
学生在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五、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住宿费收费标准根据宿舍分配情况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六、奖助学金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殊奖学金等,具体发放金额依据国家政策执行。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169号
邮政编码:054000
联系电话:0319—8769858、8769859、8769861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hbj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