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
地名由来:说法之一:清乾隆《弥勒州志》记载:“昔些么徒蛮三裔弥勒得郭甸、巴甸、部笼甸而居之,故名其部曰弥勒”。长期以来都从此说,即:弥勒是一个人,以人名命部名,设治时沿其部名称弥勒州(县)。说法之二:弥勒非指一个人,乃古老的一个名“些”的部落和另一名“么”的部落合并,各取其名合称此么部。“些么徒之裔”即其后代。说法之三:据已故红河州委书记李孟北考证,他认为弥勒乃彝音,意为红壤,弥勒应是红壤的地方。
弥勒锦屏山风景区
锦屏山弥勒大佛
锦屏山弥勒寺
2023年8月,2023年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名单发布,弥勒市上榜,位列第62名。
2023年4月,科技部公示第二批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弥勒市入选(西部地区科技支撑产业发展主题)。
2022年12月,弥勒市被认定为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
2022年6月,弥勒市入选2022年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位列第63。
2022年1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弥勒市为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市(区)。
2021年9月,弥勒市上榜2021中国西部百强县市名单,位列第55名。
2021年7月,水利部公布弥勒市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弥勒市人口数量为53.81万人,位列红河州各县市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位,位列云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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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位于云南省东南,南盘江北岸。总面积4004平方千米。总人口50万人(2004年)。
县人民政府驻弥阳镇。邮编:652300。代码:532526。区号:0873。拼音:Milexian。
行政区划
弥勒县辖9个镇、2个乡:弥阳镇、新哨镇、虹溪镇、竹园镇、巡检司镇、西一镇、西二镇、西三镇、东山镇、五山乡、江边乡;东风农场。
历史沿革
元置弥勒州。系唐时东爨乌蛮一个部落酋长的名字,后来用作部名,称弥勒部。清改弥勒县。县名弥勒,有寄托弥勒佛保佑之意。
2000年,弥勒县辖6个镇、8个乡。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495642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弥阳镇78426新哨镇54275虹溪镇42564竹园镇55998朋普镇48142巡检司镇30065弥东乡41729卫泸乡10250西一乡25560西二乡37379西三乡22712五山乡17246东山乡18012江边乡13284
2001年,全县辖11个镇、3个乡:弥阳镇、弥东镇、新哨镇、西一镇、西二镇、西三镇、东山镇、虹溪镇、竹园镇、朋普镇、巡检司镇、卫泸乡、五山乡、江边乡。
2003年3月28日,云政复[2003]24号:撤销弥勒县弥阳镇、弥东镇,设立弥阳镇。
2005年,撤销弥阳镇和卫泸乡,设新的弥阳镇;撤销竹园镇和朋普镇,设立新的竹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