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阳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4]为2602959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42181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81147人,增长7.48 %,年平均增长率为0.72%。
图1-1 建市以来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5] 804747户,集体户30011 户,家庭户人口为2454459人,集体户人口为148500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4人减少0.49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6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阳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6个县(市、区)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6个县(市、区)中,人口超过50万人的县(市、区)有2个,在4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2个,少于10万人的县(市、区)有2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二位的县(市、区)合计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为59.54%。
表2-1 各县(市、区)人口 (单位:人、%)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个县(市、区)中,有4个县(市、区)人口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2个县(市、区)依次为江城区和阳东区,分别增加138758人和35537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江城区、阳东区人口所占比重分别上升3.79个和0.09个百分点,阳西县、阳春市、高新区和海陵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分别下降2.01个、1.43个、0.31个和0.13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6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指各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
阳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6个县(市、区)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362137人,占52.33%;女性人口为1240822人,占47.67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88下降为109.78。
图3-1 建市以来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6个县(市、区)中,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县(市、区)有3个,在105-110之间的县(市、区)有3个。
表3-1 各县(市、区)人口性别构成(单位:%)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指市内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6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阳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6个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585241 人,占22.48 %;15-59岁人口为1575442 人,占60.53 %;60岁及以上人口为442276 人,占16.99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24772 人,占12.48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4.1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1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36个百分点。
表4-1 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单位:%)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6个县(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65%之间的县(市、区)有5个,在60%以下的县(市、区)有1个。
6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其中, 2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表4-2 各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单位:%)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6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614543人,16-59岁人口为1546140人。
阳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6个县(市、区)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6739 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00947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1684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4409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055 人上升为9095 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458 人上升为1540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2232人下降为3522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8696人下降为28586人。
表5-1 各县(市、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单位:人/10万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79年提高至9.39年。
6个县(市、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县(市、区)有1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县(市、区)有3个,在9年以下的县(市、区)有2个。
表5-2 各县(市、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单位:年)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843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 10766人,文盲率[4]由2.86 %下降为2.24%,下降0.62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6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市内6个县(市、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阳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09820 人,占54.16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93139 人,占45.84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76170 人,乡村人口减少95023 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7.35个百分点。
图6-1 建市以来人口普查城乡人口及比重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837124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373114人,流动人口为464010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10274人,省内流动人口为353736 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534368人,增长176.5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14714人,增长538.89%;流动人口增加219654人,增长89.89%。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6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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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市常住人口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4]为2602959人。二、人口增长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42181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81147人,增长7.48 %,年平均增长率为0.72%。图1-1 建市以来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 RAG-ES | 2024-09-10 |
三、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5] 804747户,集体户30011 户,家庭户人口为2454459人,集体户人口为148500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4人减少0.49人。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6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 RAG-ES | 2024-09-10 |
阳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地区人口情况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6个县(市、区)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一、地区人口6个县(市、区)中,人口超过50万人的县(市、区)有2个,在4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2个,少于10万人的县(市、区)有2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二位的县(市、区)合计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为59.54%。表2-1 各县(市、区)人口 (单位:人、%)二、地区人口变化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个县(市、区)中,有4个县(市、区)人口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2个县(市、区)依次为江城区和阳东区,分别增加138758人和35537人。 | RAG-ES | 2024-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