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子镇
地名由来:鞍子镇因辖区地形似马鞍而得名。
2019年12月,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认定鞍子镇为重庆市首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苗妹香香大米)。
2014年7月,农业部认定鞍子镇为第四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苗妹香香大米)。
鞍子乡位于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县城东南46公里处,是酉、黔、彭三县结合部,0驻地海拔720米(全乡海拔在612—1084米之间)。共辖9个村66个村民小组,有4487户,16658人,其中苗族15501人、土家族672人,汉族485人;总幅员面积124.0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4504亩(其中:田8772亩、土15732亩),林地面积119119亩;全乡9个村都通公路,里程80余公里;有水库4座(伽山、高简、团结、东方红),库容107万立方米,可直灌溉田面积2700亩。
鞍子乡境内有大池石林、石磨风光、加山湖色、神皇泉水、田世丰墓刻等观光旅游资源,鞍子吊脚楼、民歌、糯米糍粑、鼎罐饭响誉四方;“苗妹香香”特色优质稻米农产品品牌效应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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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优农业主导产业
1、做优农业主导产业,着力打造特色品牌。稳定粮食播种面积36702亩,实现粮食总产量10719吨,人均占有粮食689公斤,总产量比上年增11%。建设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全力打造“苗妹香香”品牌系列农产品,苗香优质米专业合作社在推进优质特色农业开发、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做强“苗妹香香”优质品牌大米、引领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成效明显,是该乡的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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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烤烟产业
2、巩固烤烟产业。种植优质烤烟2595亩,实现产量65.4万斤,产值375万元,均价11.47元/公斤,上等烟比例37.98%,上中等烟比例6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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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畜牧产业
3、积极发展畜牧产业。充分发挥生猪发展优势,建设生猪养殖基地村二个,投放良繁母猪110头(另有公猪2头),培植养猪大户9户(现养殖规模在100头左右的有3户,200 头左右的有1户),实行滚动式带动发展。积极推广种草养畜、品种改良,切实搞好疫病防控。出栏生猪6630头、大牲畜534头、山羊826只、家禽12470只,实现畜牧业总收入1275万元,出售收入6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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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性发展林业产业
4、突破性发展林业产业,稳妥推进和完善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建春季义务植树基地100亩,按照建设绿色彭水要求,积极启动森林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冬季退耕还林封育任务1640亩(其中建领导示范片500亩),实施大池、新式两个村村镇绿化折合面积1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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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劳务经济
5、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按照“建体系、抓培训、拓输出、增收入”和“输出劳动力、引回生产力”的思路,多途径拓展劳务经济。向外输送劳务人员6083人,实现劳务总收入3200万元,乡内组织劳动力培训近500人次,县劳务办在该乡培训电工、焊工等技术作业人员60人,通过各类培训,有效提高了村民的基本素质和工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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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安全稳定
6、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稳定。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常年开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排查整治,严密进行监管监控,强化信访接待,注重化解调处,在工作中做到打防并举,集中整治治安重点部位和突出治安问题。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驻村干部负责各村安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以“稳定压到一切”的工作方针,开展法制教育,强化信访接待工作,规定了主要领导信访接待日,随时撑握稳定工作动态,及时处理信访案件,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有效营造了安定团结、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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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7、着力基础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按照“量力而行搞建设,投工投劳重实效,改水修路是目标”的方针,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全乡已实施通村通达公路3个村,里程达48公里;鞍子石磨岩苗寨旅游开发基础设施、盘歌堂建设如期推进;实施了何家村人饮安全工程和红星村3组蓄水100立方米的人畜饮水工程;完成全乡农电改造,电网改造实现了100%;共建成农村沼气池1300口;在5个村实施烟水配套工程建设,建造水池18口,蓄水能力达13500立方米;各项民心工程施工环境宽松,工程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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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社会事业
8、发展社会事业,营造和谐氛围。积极打造苗家文化品牌,发扬传承民歌娇阿依;加强景区保护,鞍子石磨岩、罗家坨苗寨旅游开发正在加快推进;开展电影下乡活动,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修建了乡文化站,已经投入使用。全面落实儿童免疫规划,“七苗”接种达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14167人,参合比例达到89。5%。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措施,全乡当年出生人口186人,人口出生率为10.6‰,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2‰,计外多孩率为14%,当年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0:105.5,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均在控制指标之内,征收社会抚养费25万元。落实建卡贫困对象736 户2665人,认真实施贫困村项目建设,全面完成了何家村127人异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落实农村困难人口最低生活保障480户1062人,保障金额达67.65万元,对五保对象81人、残疾人158人、优抚对象49人、城镇低保对象29人落实补助政策,及时发放救灾救济款物,真正做到雪中送炭。兑现落实水稻种植、种粮综合、喂养母猪等直补资金共1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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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建设
9、加强党的建设,提高组织保障。坚持 “三级联创”,优化了乡村两级班子结构,完成了全乡6个村的阵地建设。并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不断加强0自身建设,有效提高全体干部的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规范干部廉洁自律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现象,廉洁勤政行为蔚然成风。
历史沿革:
清朝时期,置梅梓乡。
民国十八年(1929年),从梅梓乡分离出来,先后更名为石鞍乡、永安乡。
1953年11月,由永安乡析置新安乡。
1956年1月,新安乡更名新化乡。
1958年9月,永安乡改永安公社。
1981年6月,永安公社更名鞍子公社。
1984年1月,鞍子公社改为鞍子乡。
2001年8月,新化乡并入鞍子乡。
2011年11月,鞍子乡撤乡设镇,改为鞍子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