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乡
地名由来:得名于兰山村。清初,山东省诸城县、登州府、青州府、莱州府等地区的高、王、汪、韩、金等15姓人家来此定居。境内有一村,南山背上生长一种兰花,花味清香,遂得名“兰山村”。
兰山乡取名于辖区内的兰山村,该乡位于抚顺城东南,距市区8公里,距市中心25公里处,东临大伙房水库,南与上马乡相接,西北与抚顺市碾盘乡、抚顺市石油二厂、乙烯化工厂接壤。全乡总面积44平方公里,其中林地202公顷,耕地535公顷,水域面积20公顷,合乡并镇后全乡下辖7个行政村,12个中小企业.总户数1910户,总人口数6410人,有汉族、满族、蒙古族、朝鲜族四个民族居住,其中90%是汉族。境内地势南高北低,南北长,东西窄,境内有一条河(兰山河)全长8.7公里,“关洋线”公路全长8公里,贯穿兰山乡南北,村村都有柏油路,交通十分方便。
兰山乡属温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6.7摄氏度,降雨量800毫米,无霜期143天,境内自然资源匮乏,农业主要以生产水稻,玉米,大豆主,畜牧业生产比较发达,是抚顺东部山区有名的养鹿之乡.
清初,从山东诸城县登州府,青州府,莱州府,义城及长白山等地区,将高、王、汪、韩金等15姓氏人家迁来定居,境内有一村南山背上生长着种兰花,花味清香,故取名为“兰山村”。中华民国时期,兰山设一个行政村近百户人家,辖8个自然屯,即紫花、簸箕、兰山、关家、金家、五味、榆树、两家。东北沦陷时期,本境内归兰山塔村管辖,村公所住在兰山,1946-1948年-占领时精神状态 行保甲制,成立兰山保,隶属甲邦乡,1948年10月解放.1956年本境属露天区关口管辖,1959年8月成立抚顺市郊区畜牧农场,后由于区划变更,改为国营抚顺县兰山种畜农场,隶属于抚顺市农牧局、省农垦局。1984年3月建立兰山乡人民政府,下辖9个村民委员会,现在兰山乡属政企合一单位,有国家全民在籍农工2431人,其中,已有731人享受国家工人退休劳保待遇,1400多农工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境内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这是于其他乡镇不同之所在。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兰山乡内乡镇企业发展较快,是抚顺县有名的富裕乡镇,后期由于体制原因和我国加入WTO,乡企技术落后,企业纷纷关停,兰山乡经济步入低谷。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兰山人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利用区域优势,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依托大城市、大企业的幅射作用。扬我之长,避我之短,确定了正确的发展方向,走出了具有兰山特色的小康之路,兰山经济开始逐步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