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镇

联合创作 · 2023-08-14

地名由来:芦溪,因驻地东靠涪江,两岸芦苇丛生,北边有长河名浮绿溪,后改为葫芦溪,因此而得名芦溪镇。

2022年6月,芦溪镇被命名为四川省首批省级百强中心镇。

2022年2月,芦溪镇被命名为四川省首批“省级百强中心镇”(农产品主产区)。

2021年3月,四川省首批乡村治理示范镇名单出炉,芦溪镇上榜。

2016年1月,芦溪镇入选第三批美丽宜居小镇示范名单。

2014年7月,芦溪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自然条件】芦溪镇位于三台北部,与绵阳涪城区丰谷镇接壤,绵三公路与涪江河穿境而过,全镇幅员面积94.85平方公里,场镇面积4.5平方公里,辖4个办事处,30个行政村,232个社,8个居委会,29个居民小组,有耕地45843亩,农民人均占有耕地1.07亩,植被面积45200亩,森林面积34933亩,森林覆盖率32.9%。

【人口】2005年末,全镇总人口56510人,18022户,其中农业人口42904人,男女性别比为108.7:100,人口出生率6‰,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596人。

【镇域经济】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22969万元,其中第一产业12025万元,第二产业9078万元,第三产业5714万元,财政总收入1071万元。农业总产值1.95亿元,粮食总产量26305吨,农作物总面积92530亩,大小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67103亩,经济作物24463亩。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4.39亿元,民营经济总数1234家,职工7580 人。

【建设环保】2005年,完成基本建设投资3450万元,上交税金110万元,重点项目主要有芦溪中学教学大楼工程、三台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工程和集雨节灌工程。

【交通邮电通讯】2005年,邮政储蓄和汇兑业务总量4220万元,业务总收入85 万元,固定电话达到6160 部,电信业务收入220 万元。

【商业】2005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80万元,有市场面积21800平方米,商业从业人员2460人,完成税金105万元。

【科技教育】2005年,有科技人员493人,民营科技人员336人,有省级重点中学1所,初中3所,小学4所,幼儿园5所(其中民办幼儿园4所),孤儿学校1所,在校学生 12351人(其中民办幼儿园450人),教职工582名(其中民办幼儿园13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入学率98.2%,高中入学率48%。

【社会生活】2005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54元,每百户拥有固定电话34部,电视机98台,有医院4处,床位97张,医生103人,有线电视用户达9100户,占全镇总户数的50%,可收看35套节目,在自来水厂一家,自来水用户1550户。

莲花台

在三台县北面30公里处,有一座美丽的古镇——芦溪镇。在芦溪镇内,有一座美丽的寺庙——莲花台。清末咨政院议员三台县知事张政在芦溪镇莲花台登高赋诗,凭空吊古:西岸春墟暮霭生,东开平野古涪城。英雄

历史沿革:

芦溪、花园两镇,历史悠久,历来为军事、政治要地。

花园,是三国时期古涪城县旧址。

南朝梁武陵王天正二年(502年)设始平县,县城在今花园镇,北周时改始平县为涪城县,元朝至元二十年(1283年)撤涪城县并入郪县。

芦溪,明清时,在此置盐课大使署,清末为县丞署。

民国在此设县佐,又称“芦溪分县”。

清末民初,三台县设4路28乡,芦溪、花园分属北路张月乡(驻葫芦溪),东路房日乡(驻老马渠)管辖。

民国9年,川战迭起,各地加强团练组织,分上、下乡,设团练办事处(后改为团甲公所),张月下乡驻葫芦溪,房日上乡驻花园河。

民国24年,调整政区,分区设署设联保,改团甲公所为联保办公处,设有芦溪联保、花园联保、东狱庙联保(今建新乡)。

民国27年,撤销东岳庙联保,调整合并到鲁刹寺联保(今新鲁镇)。

民国29年,实行“新县制”,将联保一律改为乡。

设有芦溪乡、花园乡。

解放后,1950年设第二区驻芦溪场,芦溪、花园同属。

1951年,土地改革结束,进行民主建政,全县政区大调整,改设乡、村、组。

仍设芦溪乡,属第二区(芦溪区),设花园乡,属第六区(老马区)。

从原芦溪乡分设永安乡,场镇驻地周家祠,取永远安宁之义。

从原芦溪、刘营乡分设太平乡,场镇驻地王家桥。

从原新鲁乡分设建新乡,场镇驻地罗家湾,意为新建的乡。

从原花园、永明两乡各划部分地区成立白衣乡,场镇驻地八字潦(八字老)。

1952年4月,设立芦溪镇(乡级),与芦溪乡同驻芦溪场镇,属芦溪区。

1956年中期,撤销永安、太平、建新3乡,同年底又恢复。

撤销白衣乡。

1958年,成立芦溪公社,撤销芦溪镇并入芦溪公社,同时成立永安、太平、建新3个公社。

1961年,在原白衣乡基础上恢复复建为白衣公社。

1963年5月,恢复芦溪镇,1967年7月撤销芦溪镇并入芦溪公社。

1967年,白衣公社以“社会主义道路无限光明”之意更名为光明公社。

1974年4月,恢复芦溪镇。

1981年,地区内地名重名普查。

分别改永安、太平为永江、四平(以境内有四面山及原太平公社得名)。

1984年,改各公社为芦溪乡、永江乡、四平乡、建新乡、花园乡、光明乡。

1985年,撤销芦溪乡并入芦溪镇。

1992年9月,撤区建镇,将永江、四平、建新3乡并入芦溪镇;将花园、光明2乡合并建花园镇。

2019年12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撤销花园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芦溪镇管辖,芦溪镇人民政府驻芦花干道西段40号。

浏览 4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编辑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编辑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