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镇
地名由来:明万历年间(1573—1620年)取成语“兴隆集地”意名兴隆,民国年间改名为隆兴场,1992年建镇,名为隆兴镇。
隆兴镇位于县境南郊。东邻旧城和棕坪乡,南界正安县,西接三江镇,西北与上坝士家族乡相连,北与玉溪镇接壤。总面积167.5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987公顷。辖4个办事处,22个村,231个村民组。1998年末人口30280人其中农业人口29315人。农业总产值4938万元,粮食总产量13707吨。烤烟产量778吨,出栏猪14001头、羊248只,存栏猪2644头、牛16591 头、羊1147只、全年财政收入238.51万元,财政支出164.4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73元。有乡镇企业348个,从业人员828人,年产值1683万元。中小学24所,在校学生4937人。 驻地隆兴场街道路面硬化工程竣工,用水实现自来水。北有梨隆公路、南有隆兴至三江公路与省道遵尖公路相连,80%的村民组有公路相通,程控电话联通国内外。与县电网联网,能满足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电。主要工业产品有原煤和白酒。
历史沿革: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隆兴镇境域置真安州,属思宁里。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属北区。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第八区。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第五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属道真县第一区。
1950年,属第二区。
1955年5月,第二区更名隆兴区。
1958年,属隆兴公社。
1987年,属隆兴区爱国乡。
1992年7月,撤销隆兴区,隆兴区的爱国、莲池寺、浣溪、杉木4乡组建为隆兴镇。
1993年,爱国、莲池寺、浣溪、杉木4乡分别设为办事处。
2004年,取消办事处设9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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