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0年3月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项怀诚(2000年12号)

联合创作 · 2000-03-06 00:00

关于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及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0年3月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财政部部长 项怀诚


各位代表: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大会提出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199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奋斗,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重大成就。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1999年中央预算以后,针对国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放慢,外贸出口和外商直接投资下降,消费需求不振,物价持续走低,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等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果断作出了进一步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力度的重大决策,以保持1998年下半年以来出现的经济回升的良好势头。其主要内容包括:在年初预算确定的国债发行规模的基础上,由财政部向商业银行增发600亿元长期国债,其中300亿元列入1999年中央预算,相应扩大中央财政赤字;300亿元由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举借,不列入中央预算。较大幅度地增加城镇中低收入居民收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外贸出口退税政策和国内税收政策。由此影响财政减收增支的部分,通过增加财政收入和调整支出结构解决,不扩大中央财政赤字。1999年8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增发国债用于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和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执行结果表明,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调控措施取得显著成效,国民经济实现了稳定增长,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7.1%,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有了明显提高,各项改革继续顺利推进,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

在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上,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比较好。中央财政总收入63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8.7%。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收入5798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地方上解中央收入598亿元,与预算持平。中央财政总支出8193亿元,完成预算的106.6%。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4098亿元,完成预算的92.9%;补助地方支出4095亿元,完成预算的124.9%。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1797亿元,比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确定的1803亿元减少6亿元。

分项目看,1999年中央预算中部分收支项目实际执行数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减变化较大:关税和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完成预算的192%,主要是国家集中力量打击走私,鼓励合法渠道进口,海关加强税收征管,使收入大幅度增加;营业税和国有企业所得税分别完成预算的86.1%和70.5%,主要是国家几次调低贷款利率,金融企业上交收入相应减少;证券交易印花税完成预算的165.6%,主要是股票交易额扩大,相应增加了该项税收收入;基本建设支出完成预算的79.6%,是在执行中将一部分原列中央财政本级的基本建设支出补助给地方使用的缘故。

1999年中央财政共发行国债4015亿元,除代地方政府举借的300亿元外,中央财政债务收入37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用于偿还国内外债务本息1911亿元,弥补当年赤字1797亿元,建立中央财政偿债基金7亿元。此外,1999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349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1349亿元。

地方财政总收入96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9.9%。其中,地方财政本级收入5580亿元,完成预算的101%;中央补助收入4095亿元,完成预算的124.9%。地方财政总支出9637亿元,完成预算的109.5%。其中,地方财政本级支出9039亿元,完成预算的110.2%;上解中央支出59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结余38亿元。这个结余数字是全国各地区的汇总数字,由于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有些地区财政还相当困难。

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数汇总,1999年全国财政收入113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全国财政支出131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2%。全国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1759亿元。上述预算执行数字,在中央和地方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些小的变化。

为了圆满完成1999年的各项预算任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1999年全国财政收入突破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501亿元,增长15.2%;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97年的11.6%、1998年的12.4%上升到1999年的13.9%。这是国民经济稳定增长、财税体制有效运行、征收管理不断加强的结果。在去年增加的收入中,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比上年增加706亿元,增长81.2%;证券交易印花税增加40亿元,增长19.4%;清理欠交税收100亿元。上述几项因素共增加收入846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增加额的56.4%。而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国内增值税、消费税仅增长5.8%,营业税仅增长5.7%,均低于经济增长幅度。这说明,去年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并没有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我国企业的税收负担在国际上仍处于中等偏低水平。与此同时,我们认真清理整顿乱收费,共取消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388个,减轻企业负担约180亿元。

(二)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较好地发挥了财政宏观调控作用。一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国债投资项目选择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投资方向确定项目,坚决不搞重复建设,认真安排支出预算和转贷资金使用计划,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保证了国债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调整了个人收入分配政策,较大幅度提高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水平,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提高了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和部分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受益职工和居民达8400多万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集中精力,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从制定实施方案,筹措资金,到具体落实政策等一系列工作。绝大部分地区在国庆节之前将增加的工资、养老金和补贴发放到职工和居民手中。考虑到一些地方财政比较困难以及年初预算安排不足等因素,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办法,从超收收入中安排343亿元,用于补助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调整收入分配政策。这项政策的实施,深受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低收入阶层群众的欢迎,促进了消费,也为万众一心喜庆建国50周年和澳门回归创造了良好的气氛。三是及时调整了部分税收政策。为了支持出口,开拓和扩大国际市场,分两次提高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使我国出口货物的平均退税率提高5.5个百分点,达到15%以上,当年退税626亿元,比预算增加156亿元,比上年增长43.5%。为了鼓励投资,从去年7月1日起,对实际完成的投资额减半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购置国产设备,准许按40%抵免企业所得税。为了适当调节个人收入,缩小分配差距,刺激居民储蓄向消费、投资转化,扩大国内需求,从11月1日起,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着力调整支出结构,重点项目的保障程度不断提高。去年,各级财政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逐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较好地保证了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密切相关的各项支出需要。1999年,全国财政支出比上年增长21.7%,其中中央财政支出增长27.1%,这是多年来少有的。中央财政支出包括补助地方的支出中,重点保证的项目是:(1)基本建设支出1486亿元,比上年增长74.9%;企业技术改造和贴息支出61亿元。(2)社会保障支出360亿元,比上年增长1.1倍,其中用于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补助和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支出257亿元,比上年增长1.7倍。(3)教育经费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去年又提高1个百分点,实际支出127亿元。如果考虑中央部分高校下划地方等因素,按同口径比较,比上年增长23%;建立科技发展基金,实施知识创新工程,增加对基础研究和重点科研项目的投入,实际支出98亿元,比上年增长14.6%。(4)加大扶贫力度,扶贫资金实际支出91亿元。此外,中央财政在建立中央社会保障专用资金,安置中央企业破产职工等方面也安排了必要的资金。在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的同时,积极探索财政支出管理办法,通过扩大政府采购制度试点,试用零基预算编制方法,对各种专项资金支出实行跟踪反馈制度等,规范和加强了财政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和监督管理,促进了依法理财。根据依法治国、依法理财的方针,财政法制建设步伐加快,1999年,修改和完善了《会计法》,制定了《中央预算执行违法违纪行为处罚暂行办法》等财政规章制度60余件。重点开展了国债专项资金、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和水利建设基金、中央部门预算外资金、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的专项检查活动,组织了百户酿酒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抽查,查处了一批违反财经法纪的案件和涉案人员。税务、海关等征管部门进一步加大了依法治税的力度,严厉打击偷税、逃税、骗税行为。我们对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进行了清理整顿,到去年12月底已基本完成脱钩改制工作。另外,我们还编报了1999年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全面推行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上缴国库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这些工作对整顿财经秩序,堵塞财政收支漏洞,遏制经济犯罪,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各位代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审计机关,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加强和改进政府管理工作具有重要作用;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对规范预算管理,促进财税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199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1998年中央决算和中央财政审计报告时,指出了中央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对此,国务院十分重视,责成财政部认真检查纠正。财政部在1999年7月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和部机关开展的“三讲”教育活动中,都作为一个重要专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对违规作法已及时进行了纠正和处理;对涉及到管理和制度方面的问题,按照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已经制定了改革措施,有些已在编制2000年预算中得到了贯彻落实。

回顾1999年的预算执行情况,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工作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财经领域的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还相当严重,财经秩序还比较混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相当普遍。二是财政保障能力依然不强,各级财政的压力都很大,尤其是部分县、乡财政困难突出,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某些该保障的资金支出还得不到充分保障。三是调整支出结构虽已起步,但步伐不快,力度不大,财政包揽过多的问题依然存在,财政供给“越位”和“缺位”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改变。上述问题必须在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深化财税改革,完善财经制度,健全财政职能,规范经济秩序,加强财政监督,严格财政管理,逐步加以解决。

二、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2000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很多。国际经济环境总体趋好,世界经济和贸易将进一步回升。随着一系列扩大内需政策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有望对国内经济增长产生积极影响。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已取得重大进展,这对我国经济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增长质量的提高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但是,我们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也不少,世界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隐患依然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更为激烈,国内经济运行中有效需求不足。解决面临问题的关键和根本出路是加快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客观经济现实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各位代表:1998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针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果断作出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战略决策,不断加大政策力度,扩展财政政策的作用范围,并注意发挥货币政策作用,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调控经济运行,既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又支持了企业技术改造;既注重了投资启动,又增加了居民收入,引导鼓励消费;既努力扩大了国内需求,又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千方百计开拓国际市场;既不失时机地深化改革,又切实保证了社会稳定。两年来的实践证明,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虽然赤字有所增加,债务规模有所扩大,但这项政策的实施,维护了社会稳定,保持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这是政府对经济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是值得的。

从当前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来看,积极的财政政策还需要保持必要的政策力度,以最终实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目标,为国民经济在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中高质量、高效益发展提供保障。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目前具备必要的条件,不会有大的风险。与国际通行做法比较,我国仍存在一定的发债空间。只要经济能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财政收入保持较快的增长,财政的偿债能力就会日益增强。另一方面,我们也十分重视国债和赤字规模问题,加强财政能力和公共风险研究,严密监测财政运行态势,准备必要的应对措施,注意防范财政风险,压缩不必要的支出,努力控制赤字规模,同时改善政策手段,增强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

根据以上情况,2000年的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突出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了保证前两年国债资金已安排的基础设施项目尽快建成并发挥效益,需要继续增加投入。西部开发等一批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也需要增加一定的投入。中央财政预算共安排基本建设投资893亿元(含补助地方支出)。

(二)大力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点工艺的技术改造,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及贴息165亿元(含补助地方支出)。

(三)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全面落实1999年出台的调整收入分配政策。2000年中央财政预算共安排707亿元,其中中央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安排37亿元;对财政困难的老工业基地和中西部地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资金缺口,通过转移支付补助50亿元;对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困难行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缺口补助安排88亿元;补助部分地区落实提高社会保障待遇和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等安排支出532亿元。

(四)大力增加教育、科技、农业投入,确保按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增长。中央本级教育经费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比上年再提高1个百分点,安排教育事业费165亿元,比上年增长29.7%;科学事业费安排112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农业事业费和支持农业生产支出安排79亿元,比上年增长14.8%。

(五)适当增加国家安全方面的经费支出。为配合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经商办企业,中央财政对其履行职能所必要的经费补充安排56亿元。国防支出预算安排1205亿元,比上年增长12.7%,与近几年的增幅相等,增加的经费主要用于提高军队官兵的工资、津贴和驻澳门部队的开支。

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可望继续保持7%左右的增长速度,这将为财政增收奠定基础。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今年还存在一些制约财政收入增长的因素:一是1999年海关加大监管和打击走私力度,进口税收超常增长81.2%,今年是按基本持平安排的;二是国家7次下调贷款利率,降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以及国内消费需求不足等因素,营业税增幅有可能呈下降趋势;三是为扩大投资需求而采取的税收调整政策,即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国产设备投资部分抵免企业所得税,将减少部分财政收入;四是为鼓励出口,扩大国际合作,今年安排出口退税800亿元,比上年增长27.8%,也将直接减少财政收入。

综合分析和判断2000年财政收支形势,国务院编制了2000年中央预算草案。2000年中央财政总收入安排690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08亿元,增长7.9%,其中,中央本级收入630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08亿元,增长8.8%;地方财政上解中央收入598亿元,与上年持平。中央财政总支出9203亿元(含债务利息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10亿元,增长12.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480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03亿元,增长17.2%;补助地方支出440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7亿元,增长7.5%。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2299亿元。需要说明的是,今年中央财政赤字数额扩大,主要是对预算编制方法进行了改革,将原来不列入中央经常性预算支出,不体现在财政赤字中的国债利息支出749亿元,改为列入中央经常性预算支出,并体现为当年财政赤字。这样安排,并不增加国债的发行,但有利于全面反映中央预算支出情况,有利于债务的监测和控制,也符合国际通行的做法。如果按去年的口径计算,今年中央财政赤字为1550亿元,比上年减少247亿元。

2000年中央财政预算按复式预算编制的情况是:中央财政经常性预算收入6942亿元,支出6415亿元,收支相抵,结余527亿元,转入建设性预算;中央财政建设性预算收入489亿元,支出2788亿元,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2299亿元。

2000年中央财政到期需归还的国内外债务本金为1581亿元,加上弥补当年赤字2299亿元,中央代地方发债500亿元,国债发行总规模为438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发行3880亿元,比上年实际发行额增加165亿元。此外,2000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303亿元,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303亿元。

2000年地方财政预算总收入1043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8%。其中,地方财政本级收入603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52亿元,增长8.1%,中央补助收入4402亿元,增长7.5%。地方财政预算总支出1043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3%。其中,地方财政本级支出983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97亿元,增长8.8%,上解中央支出598亿元,地方财政收支平衡。

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汇总的情况是:全国财政收入安排1233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61亿元,增长8.4%;全国财政支出安排1463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00亿元,增长11.4%。

应该说明的是,现行中央预算是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编制的。199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1998年中央财政决算和中央财政审计报告时,提出了细化预算编制、编制部门预算的要求。据此,财政部成立了专门班子,在反复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改进2000年中央预算编制的方案,提出了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已经批准执行。为此,今年的中央预算编制较往年提前两个月,以后还要逐步提前。今年预算在现有收支分类的基础上,已尽可能细化。编制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我国预算编制改革的方向。由于这项改革涉及面广,需要做的基础性工作较多,技术难度较大,为了稳妥推进,在中央各部门通力合作,试编部门预算的基础上,选择了教育部、农业部、科技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四个部门作为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送部门预算的试点,请代表们一并审议。今年开始的预算编制方法改革还是初步的,科目的设置、定额的确定,尚需进一步完善。

三、深化财政改革,规范收支管理,推进依法理财,努力完成2000年的预算任务

2000年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改革攻坚和国有企业脱困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财政工作,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加强财政管理,对于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并为新世纪开好头,起好步,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

(一)继续加强财政投资管理,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两年来,扩大基础设施投资发挥了应有的效应,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优势,达到了预期目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选准投资方向,做好项目论证,管好用好资金。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今年的国债资金仍然要按国务院确定的方向和重点进行安排。所有的项目都要合理布局,统筹规划,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并在实际操作中,精心设计,科学施工,严格监理,确保工程质量。技术改造项目也要认真选择,从国内外市场需求出发,科学论证,谨慎决策,突出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绝不能搞变相重复建设,盲目扩大生产能力。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严防挤占、挪用。一旦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步增长。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振兴财政的宏伟目标,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财政事关全局”,“振兴国家财政,是保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振兴财政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建立稳定的财政增收机制,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无论是从加强国家政权建设、提高综合国力来讲,还是从改革、发展与稳定的需要,以及实现积极财政政策的目标来看,确保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都是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因此,在当前的收入征管中,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税收法规,坚持依法治税,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不得违反税法规定,以先征后返或其他减免税手段吸引投资,更不得以各种方式变通税法和税收政策,不得随意批准缓税、免税,更不能收“过头税”,以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各地区凡自行制定的先征后返政策,从今年起一律停止执行,并认真检查纠正。凡拒不纠正并继续擅自保留的,中央财政将相应扣减对该地区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改进和强化税收征管手段,深化征管改革,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骗税和逃税行为,尤其要坚决从重打击内外勾结,走私贩私,偷逃税款的犯罪集团。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收入征管部门的工作。

(三)加强预算管理,稳步推进预算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是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央和地方预算一经人大批准,各级财政部门都要及时批复部门预算,各部门都要及时批复单位预算。所有单位申请使用财政资金,必须按预算程序办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管理办法。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要按既定的预算科目执行,不得在不同预算科目之间随意进行资金调剂。

预算制度改革是当前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针的客观需要,是加强经济和预算监督的必然要求,也是从制度上加强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当前,预算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细化预算科目,编制部门预算。中央财政将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地方财政也要从今年开始,细化预算科目,编制部门预算。二是着手调查研究,区别不同情况,合理制定定员定额标准,为编制预算、考核预算执行情况提供重要依据。三是对预算单位的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为改革预算编制工作打好基础。四是在试行政府采购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逐步把政府采购范围扩大到机关所有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公共设施建设及相关服务方面。五是着手研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作为强化管理,反腐倡廉的一项根本性措施。

(四)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突出重点,确保党和国家各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转变,财政资金也应逐步转移到保障公共支出需要上来,确保党和国家各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必须加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力度,并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一是逐步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解决财政供养人口过多、对事业单位包揽过多的问题,抓住地方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做好定编定岗定员工作,清理超编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经费。二是要加快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对经营性的事业单位,一定要推向市场,财政停止供给;对具有经营性、公益性双重性质的事业单位,考虑其收入条件和能力,适当核减事业经费;对公益性事业支出,应加大支持力度,保证科技、教育、社保、农业、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出需要,搞好防灾体系建设,支持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增加农民收入。三是要逐步减少对竞争领域的直接投入,为企业的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四是加大对国家政权建设的支持力度,努力增加其经费支出,保证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

(五)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前提和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当前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是,要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的及时、足额发放。严格依法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扩大覆盖面,提高征缴率,认真清理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用;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并通过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逐步提高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支付标准,实行社会化发放,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确保社会保障资金专款专用,落实到人。

(六)积极推进税费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实行税费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需要,对于规范分配秩序,减轻社会负担,推进依法行政,遏制腐败现象,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整个税费改革将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分步实施。目前有关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的立法程序已经完成,燃油税、车辆购置税实施方案等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待条件适合时正式实施。农村税费改革是建国50年来我国农村继土地改革和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后的又一项重大改革,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措施中央已经确定。今年,中央将选择安徽省进行全省范围的试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选择少数县、市进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实施方案,逐步推开。

(七)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整顿财经秩序。当前,财经秩序存在的混乱现象,严重干扰了经济运行,滋生了腐败,必须加大清理整顿力度。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一切财政支出,特别是重点支出,要实行从核定预算,拨付资金,到安排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并追踪问效,对擅自挤占、挪用或损失浪费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二是继续落实好中央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积极做好财政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办法,做到罚缴分离、票款分离。三是切实贯彻《会计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实行会计委派制和总会计师制度,强化会计监督,严厉打击财会工作中的假凭证、假帐册、假审计行为。四是抓紧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强化行业自律,为社会提供客观、公正、高效的中介服务。五是进一步健全财政法制,加大财政执法力度,完善财政系统的行政复议制度,建立和推行财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大力推进依法理财。

(八)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牢固树立节约观念,节俭理财。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优良作风。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我党三代领导人都以马克思主义财经理论为指导,从政治的历史的高度,不断地强调要“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当前,我国的财力还不富裕,财力增长与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需要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连正常履行职能的经费都难以保证。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讲排场、摆阔气、重享乐的奢靡之风还很盛行,财政资金使用中的损失浪费现象相当严重,楼堂馆所越建越多,越建越豪华;公款消费大手大脚,标准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此很不满意。因此,强调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不仅是缓解财政资金供求矛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密切党和政府与广大群众的联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重要途径。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这一方针发扬光大,长期坚持下去。在财政工作中要通过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健全财政监督体系,从制度上、机制上确保这一方针的贯彻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科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严格加强监督管理,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厉打击贪污腐败,带头节约一切可以节约的资金,把钱用在“刀刃”上,使有限的国家财力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各位代表: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坚定信心,团结奋斗,全面完成今年的预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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