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镇
地名由来:龙山镇因境内地处龙头大山之山麓,遂名“龙山”。
2021年10月,龙山镇上榜2021年全国千强镇名单,排名第798位。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龙山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龙山镇位于安龙县北面。距县政府驻地44公里,地处安龙、兴仁、贞丰三县结合部,全镇辖33个村162个村民组8465户,总人口29681人,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达83.6%,以布依族、苗族为主。龙山镇属典型的农业大县和煤炭资源重镇,属亚热带气候区,常年温暖湿润,无霜期长达290天左右,最高海拔1988米,最低海拔738米,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区,年降雨量1580毫米,全镇有耕地27120亩,其中水田20120亩,旱地7000亩,粮食总产量1.048万吨,农民人均收入1534元。境内矿产资源丰富,有煤、石灰石、陶瓷土、锑、钾等,主要盛产煤炭、是全州煤炭资源重镇,已探明储量5.86亿吨,发热量大,为优质工业用煤,产品运销两广,并出口东南亚。近年来,全镇人民紧紧围绕“煤炭强镇、农产富民、商贸活镇”的发展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观,全面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建设,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历史沿革:
南宋宝佑元年(1253年),置安隆洞,设花障甲,镇境属之,隶广西泗城州。
清雍正五年(1727年)八月,隶南笼府。
清嘉庆二年(1797年),南笼府改名兴义府,镇境分属北乡永化里,东乡怀德里。
民国二年(1913年),隶南笼县。
民国十一年(1922年),南笼县改名安龙县。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隶八区。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设北乡联保,隶六区。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设龙山乡。
1950年8月,建龙山乡,隶龙山区。
1951年10月,隶第四区。
1953年4月,设北乡乡。
1955年7月,四区改名龙山区,北乡隶之。
1958年12月,设北乡公社,隶龙山区。
1959年1月,设北乡管理区,隶龙山公社。
1961年10月,复设北乡公社,隶龙山区。
1984年7月,设北乡乡,隶龙山区。
1992年,设龙山镇,隶安龙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