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樾旧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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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10:23

历史沿革

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俞樾待友人资助,购得马医科巷潘宅废地,亲自擘画,构屋三十余楹,作为起居、著述之所。李鸿章为其书“德清俞太史著书之庐”横额。
清光绪元年(1875年)四月,建成俞樾宅。
1954年,著名学者俞平伯将曾祖故居捐献归公。
1957年,政府拨款3000元维修曲园。
20世纪60年代初,再次进行比较全面的整修。其后十多年中,此地的厅堂、花园先后由苏州市文联、市政协、市评弹团、市物资贸易公司等单位使用,住宅部分则由房管部门租与20余户居民。在此期间,厅堂损坏严重,园中假山、亭阁、曲廊、水池及花木几乎被毁殆尽,园内还建了一栋三层简易住宅楼。
1982年,苏州市政府决定迁出园内相关单位。同年底,修复小竹里馆、春在堂、认春轩、乐知堂等建筑。
1985年,交市文管会,经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布置陈列,于1986年10月正式对外开放。
1988年,第二期维修工程动工,动迁园中门厅、轿厅所住居民,拆除园中原三层简易住宅楼,疏浚小池、恢复假山,复其原貌。同时,修复回峰阁、曲水亭、长廊、达斋等,还增加了多块反映俞樾信札、遗诗、遗言等内容的书条石等陈设。

建筑格局

俞樾旧居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分三路,正宅居中,自南而北共五进。正厅“乐知堂”,取“乐天知命”之意。为当年接待贵宾和举行喜庆礼仪活动的所在。厅西有“春在堂”,取“花落春仍在”之意,曾国藩题,是俞樾当年以文会友和读书著述之处。宅西北有曲尺形小园,取老子“曲则全”之意,名为“曲园”。园内有达斋、艮宦、曲水亭、回峰阁,认春轩诸构,连以回廊,缀以竹木花卉,映以小山曲池,为一书斋式小园林。

主要建筑

历史文化

保护措施

保护碑
1963年,俞樾旧居被苏州市人民政府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995年,俞樾旧居被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5月25日,俞樾旧居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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