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2019年15号)

联合创作 · 2019-05-16 00:00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全文如下。

数字乡村是伴随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以及农民现代信息技能的提高而内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进程,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特制定本纲要。

一、现状与形势

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空前活跃,不断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动全球经济格局和产业形态深度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一系列战略决策,统筹推进网信事业快速发展。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同时也存在顶层设计缺失、资源统筹不足、基础设施薄弱、区域差异明显等问题,亟需进一步发掘信息化在乡村振兴中的巨大潜力,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立足新时代国情农情,要将数字乡村作为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方面,加快信息化发展,整体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数字化生产力,注重构建以知识更新、技术创新、数据驱动为一体的乡村经济发展政策体系,注重建立层级更高、结构更优、可持续性更好的乡村现代化经济体系,注重建立灵敏高效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着力发挥信息技术创新的扩散效应、信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数字技术释放的普惠效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着力发挥信息化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繁荣发展乡村网络文化,构建乡村数字治理新体系;着力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培育信息时代新农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把数字乡村摆在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位置,加强统筹协调、顶层设计、总体布局、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坚持全面振兴,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和信息化发展规律,统筹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创新城乡信息化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引导城市网络、信息、技术和人才等资源向乡村流动,促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农村改革,充分发挥网络、数据、技术和知识等新要素的作用,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不断催生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坚持安全发展,处理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积极防范、主动化解风险,确保数字乡村健康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与乡村人口知识结构相匹配的数字乡村发展模式,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战略目标

到2020年,数字乡村建设取得初步进展。全国行政村4G覆盖率超过98%,农村互联网普及率明显提升。农村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建成一批特色乡村文化数字资源库,“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向乡村延伸。网络扶贫行动向纵深发展,信息化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的作用更加显著。

到2025年,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乡村4G深化普及、5G创新应用,城乡“数字鸿沟”明显缩小。初步建成一批兼具创业孵化、技术创新、技能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中心,培育形成一批叫得响、质量优、特色显的农村电商产品品牌,基本形成乡村智慧物流配送体系。乡村网络文化繁荣发展,乡村数字治理体系日趋完善。

到2035年,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城乡“数字鸿沟”大幅缩小,农民数字化素养显著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实现。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数字乡村,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大幅提升乡村网络设施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持续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补偿试点工作,支持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发展。推进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同步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依法打击破坏电信基础设施、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和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完善信息终端和服务供给。鼓励开发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终端、技术产品、移动互联网应用(APP)软件,推动民族语言音视频技术研发应用。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构建为农综合服务平台。

加快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农村地区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农业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能电网、智慧农业、智慧物流建设。

(二)发展农村数字经济

夯实数字农业基础。完善自然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动态监测。建设农业农村遥感卫星等天基设施,大力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和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推动农业农村基础数据整合共享。

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运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深度融合应用,打造科技农业、智慧农业、品牌农业。建设智慧农(牧)场,推广精准化农(牧)业作业。

创新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强农产品加工、包装、冷链、仓储等设施建设。深化乡村邮政和快递网点普及,加快建成一批智慧物流配送中心。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培育农村电商产品品牌。建设绿色供应链,推广绿色物流。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赋能农村实体店,促进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发展。

积极发展乡村新业态。推动互联网与特色农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都市农业等新业态,促进游憩休闲、健康养生、创意民宿等新产业发展,规范有序发展乡村共享经济。

(三)强化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供给

推动农业装备智能化。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装备制造业结合,研制推广农业智能装备。鼓励农机装备行业发展工业互联网,提升农业装备智能化水平。推动信息化与农业装备、农机作业服务和农机管理融合应用。

优化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建设一批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中心,推动产学研用合作。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网络服务体系,支持建设农业技术在线交易市场。完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鼓励技术专家在线为农民解决农业生产难题。

(四)建设智慧绿色乡村

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建立农业投入品电子追溯监管体系,推动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加大农村物联网建设力度,实时监测土地墒情,促进农田节水。建设现代设施农业园区,发展绿色农业。

提升乡村生态保护信息化水平。建立全国农村生态系统监测平台,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数据。强化农田土壤生态环境监测与保护。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高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农村生态系统脆弱区和敏感区实施重点监测,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倡导乡村绿色生活方式。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监测平台,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与保护,实现对农村污染物、污染源全时全程监测。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村环境网络监督,共同维护绿色生活环境。

(五)繁荣发展乡村网络文化

加强农村网络文化阵地建设。利用互联网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互联网助推乡村文化振兴建设示范基地。全面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推进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和智慧广电建设。推进乡村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建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数字文物资源库”、“数字博物馆”,加强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以“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为抓手,推进文物数字资源进乡村。开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网络展览,大力宣传中华优秀农耕文化。

加强乡村网络文化引导。支持“三农”题材网络文化优质内容创作。通过网络开展国家宗教政策宣传普及工作,依法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及其有组织的渗透活动。加强网络巡查监督,遏制封建迷信、攀比低俗等消极文化的网络传播,预防农村少年儿童沉迷网络,让违法和不良信息远离农村少年儿童。

(六)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动“互联网+党建”。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党建信息平台,优化升级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推广网络党课教育。推动党务、村务、财务网上公开,畅通社情民意。

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提高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开展在线组织帮扶,培养村民公共精神。推动“互联网+社区”向农村延伸,提高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大力推动乡村建设和规划管理信息化。加快推进实施农村“雪亮工程”,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法治乡村。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广“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模式,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马上办、少跑快办,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七)深化信息惠民服务

深入推动乡村教育信息化。加快实施学校联网攻坚行动,推动未联网学校通过光纤、宽带卫星等接入方式普及互联网应用,实现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发展“互联网+教育”,推动城市优质教育资源与乡村中小学对接,帮助乡村学校开足开好开齐国家课程。

完善民生保障信息服务。推进全面覆盖乡村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系统建设,加快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社会保险关系网上转移接续。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持乡镇和村级医疗机构提高信息化水平,引导医疗机构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建设完善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面向孤寡和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信息服务体系。

(八)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完善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网络提速降费、平台资源、营销渠道、金融信贷、人才培训等政策支持,培育一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信息化程度较高的生产经营组织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为农民提供在线培训服务,培养造就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实施“互联网+小农户”计划,提升小农户发展能力。

激活农村要素资源。因地制宜发展数字农业、智慧旅游业、智慧产业园区,促进农业农村信息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信息流带动资金流、技术流、人才流、物资流。创新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改善网络支付、移动支付、网络信贷等普惠金融发展环境,为农民提供足不出村的便捷金融服务。降低农村金融服务门槛,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结算和保险等金融服务。依法打击互联网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推动网络扶贫向纵深发展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动网络扶贫行动向纵深发展,强化对产业和就业扶持,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开展对脱贫人员的跟踪及分析,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巩固和提升网络扶贫成效。打赢脱贫攻坚战后,保持过渡期的政策稳定,继续开展网络扶志和扶智,不断提升贫困群众生产经营技能,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十)统筹推动城乡信息化融合发展

统筹发展数字乡村与智慧城市。强化一体设计、同步实施、协同并进、融合创新,促进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快形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鼓励有条件的小城镇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发展“互联网+”特色主导产业,打造感知体验、智慧应用、要素集聚、融合创新的“互联网+”产业生态圈,辐射和带动乡村创业创新。

分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引导集聚提升类村庄全面深化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培育乡村新业态。引导城郊融合类村庄发展数字经济,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引导特色保护类村庄发掘独特资源,建设互联网特色乡村。引导搬迁撤并类村庄完善网络设施和信息服务,避免形成新的“数字鸿沟”。

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与利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推进各部门涉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有效整合。统筹整合乡村已有信息服务站点资源,推广一站多用,避免重复建设。促进数字乡村国际交流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数字乡村建设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做好整体规划设计,研究重大政策、重点工程和重要举措,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区要将数字乡村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好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深化“放管服”改革,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广大农民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加强数字乡村理论研究,开展数字乡村发展评价工作,持续提升数字乡村发展水平。

(二)完善政策支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纲要,将数字乡村建设融入信息化规划和乡村振兴重点工程,完善产业、财政、金融、教育、医疗等领域配套政策措施,持续推进落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与国家级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数字乡村战略实施。

(三)开展试点示范。选择部分地区按照统筹规划、整合共享、集聚提升的原则,统筹开展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工作,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探索有益经验。

(四)强化人才支撑。开展信息化人才下乡活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网络知识普及。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等主体作用,加强农民信息素养培训,增强农民网络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五)营造良好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作用,讲好乡村振兴故事,做好网上舆情引导,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新华社北京2019年5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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