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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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10:03

历史沿革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7月12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延安成立。法院驻址初在延安城内凤凰山石成祥家宅院,谢觉哉任院长。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春,移驻城东北清凉山。11月,又移驻安塞县李家沟。民国三十年(1941年)底,迁回延安。龙湾山旧址是边区高等法院民国三十年(1941年)底至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月间的办公地点。1949年3月8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更名为陕甘宁边区人民法院。同年6月,进驻西安。
1950年1月19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随边区政府建制的撤销而终止。
2002年10月始,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开始修复;到2005年底,旧址建筑修复工作已全部完成。

建筑格局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占地面积约3.5亩,包括51孔旧窑洞,1个旧礼堂。龙湾山半山腰上的51孔窑洞,审讯、审判与关押等工作都在此展开。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礼堂 陈列馆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由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题写的十一个镏金大字:“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大门处两边黑底白字魏碑镌刻的对联:“峥嵘岁月铸就共和国司法基础,辉煌历史孕育新时代审判作风”。大门内首先对着的是检察处,边上是典狱长办公室。审讯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相邻依次排开。院子另一侧的大铁门内,是监狱。51孔窑洞中,除了工作用途外,还有院长办公室。靠近山外侧的一面,是礼堂旧址,现改为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陈列馆。展览内容分为“西北根据地的形成及司法制度的雏形”“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成立及司法制度的建立”等六大部分。陈列馆共展出各类文物和展品百余件。

文物遗存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文物遗存有各种法律文献60余种1000多件,包括马锡五审理过的案件在内的案卷1万余宗,以及毛泽东就黄克功逼婚杀人案给审判长雷经天的亲笔信,同时还保存着董必武、谢觉哉、雷经天、马锡五等担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期间留下的文件和遗物。

价值意义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创建了一套全新的人民司法制度,审理了数以万计的刑事、民事案件,调解了大量民间纠纷,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奠定了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见证了这些历史创造,留存了大量文字和遗物,是一座红色的历史丰碑。旧址成为了弘扬和践行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积极开展司法领域意识形态教育培训的重要基地。

保护措施

2019年10月16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被公布为

所获荣誉

2011年11月,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被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为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2018年7月,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山南麓的龙湾山上。

交通信息

步行:自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步行前往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路程约570米,用时约9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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