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全市及镇(街道)人口情况
什邡市统计局
什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10个镇(街道)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40677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5983人,下降1.45%,年平均下降0.15%。
图1-1 全市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 151850户,集体户6314户,家庭户人口为372786人,集体户人口为3398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3人减少0.28人。
三、镇(街道)常住人口
10个镇(街道)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镇(街道)有1个;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镇(街道)有1个;少于5万人的镇(街道)有8个。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镇(街道)是方亭街道、雍城街道和马祖镇,合计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54.65%。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指各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
[5]由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2010年原16个镇(街道)拆并为10个镇(街道),同口径调整常住人口数。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什邡市统计局
什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10个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203433人,占50.01%;女性人口为203342人,占49.99%。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8.98增加为100.04。
图2-1全市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数
图2-2 全市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比
二、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10个镇(街道)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 以下的镇(街道)有5个,在100 至 105之间的镇(街道)有5个。
表2-1 各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什邡市统计局
什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10个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45362人,占11.15%;15-59岁人口为250709人,占61.63%;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0704人,占27.2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7602人,占21.5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7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9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2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42个百分点。
表3-1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二、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10个镇(街道)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及以上的镇(街道)有3个,在60%以下的镇(街道)有7个。10个镇(街道)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已超过14%。
表3-2各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47383人,16-59岁人口为248233人。
——人口受教育情况
什邡市统计局
什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10个镇(街道)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62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418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031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089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463人增加到974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933人增加到1332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302人减少到3449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468人减少到32179人。
表4-1 全市各镇(街道)3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中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31年提高至8.74年。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846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536人,文盲率[4]由5.33%下降为4.54%,下降0.79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什邡市统计局
什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城乡人口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23320人,占54.9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3455人,占45.1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5847人,乡村人口减少4183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9.48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103038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为6965人,省内流动人口为96073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57250人,增长125.03%。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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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及镇(街道)人口情况 什邡市统计局 什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10个镇(街道)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40677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5983人,下降1.45%,年平均下降0.15%。 图1-1 全市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 151850户,集体户6314户,家庭户人口为372786人,集体户人口为3398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3人减少0.28人。 三、镇(街道)常住人口 10个镇(街道)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镇(街道)有1个;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镇(街道)有1个;少于5万人的镇(街道)有8个。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镇(街道)是方亭街道、雍城街道和马祖镇,合计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54.65%。 表1-1 各镇(街道)常住人口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指各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 [5]由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2010年原16个镇(街道)拆并为10个镇(街道),同口径调整常住人口数。 | RAG-ES | 2024-10-23 |
什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什邡市统计局 什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10个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203433人,占50.01%;女性人口为203342人,占49.99%。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8.98增加为100.04。 图2-1全市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数 图2-2 全市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比 二、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10个镇(街道)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 以下的镇(街道)有5个,在100 至 105之间的镇(街道)有5个。 表2-1 各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什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什邡市统计局 什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10个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45362人,占11.15%;15-59岁人口为250709人,占61.63%;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0704人,占27.2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7602人,占21.5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7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9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2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42个百分点。 表3-1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二、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10个镇(街道)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及以上的镇(街道)有3个,在60%以下的镇(街道)有7个。10个镇(街道)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已超过14%。 表3-2各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47383人,16-59岁人口为248233人。 什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什邡市统计局 什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10个镇(街道)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62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418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031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089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463人增加到974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933人增加到1332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302人减少到3449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468人减少到32179人。 表4-1 全市各镇(街道)3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中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31年提高至8.74年。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846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536人,文盲率[4]由5.33%下降为4.54%,下降0.79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 什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什邡市统计局 什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城乡人口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23320人,占54.9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3455人,占45.1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5847人,乡村人口减少4183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9.48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103038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为6965人,省内流动人口为96073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57250人,增长125.03%。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 RAG-ES | 2024-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