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学院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
为确保我校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推进招生工作依法管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厦门医学院
学校代码:12631(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医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学历相应待遇。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职医药卫生类招收全日制本科层次学生,拟招收专业和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三、录取条件
1、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建议躯干及肢体残疾考生谨慎报考本校。
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4、录取时,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不限考生性别。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具体招生工作。
(二)录取规则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
1、录取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投档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分相同时,录取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3〕3号)要求执行。
2、其他录取照顾政策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3、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有关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闽价费【2014】183号执行收费。
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局、福建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办理。
六、学校奖、助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家庭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校内勤工助学等多元组合的资助体系,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学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招生公众号:厦门医学院招生在线
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咨询电话:0592-6275566、6375566、传真:0592-6275566
八、本章程由厦门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