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朗乡
地名由来:“阿朗”系藏语译音,意为“动物吼叫声”。
林周县辖乡。“阿朗”系藏语译音,意为“动物吼叫声”。1960年置阿朗乡,1970年改公社,1984年复置乡。位于县境东南部,面积176平方公里,人口0.3万,通公路。辖加扎拉奴、加扎拉夏、嘎列岗、卡多、沃麦、沃堆、阿布、如贡、塔那岗、吴纳岗、巴扎、曲热、布岗13个村委会。以农为主,牧业为辅,种植青稞、小麦、油菜,牧养牦牛、绵羊、山羊。产贝母、虫草。
历史沿革:
1960年,置阿朗乡。
1970年,改公社。
1984年,复置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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