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2018年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 46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11月28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6号)同时废止。
部 长 苗 圩
2018年2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具体内容略,详情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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