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

联合创作 · 2024-09-26 14:22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草拟地方性教育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拟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改革的思想和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并组织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规定;管理区级教育经费,监督各镇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对区属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4、主管区教师工作,草拟教师用人计划;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管理制度;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5、制订区内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各类招生考试工作。

  6、管理、指导全区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工作。

  7、规划、管理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产业化工程的实施;指导教育管理信息和统计工作;指导开展勤工俭学和发展校办企业工作。

  8、指导各类学校的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学实验;审定中小学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的征订和使用。

  9、监督、检查各镇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督导、检查镇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工作;督导、评估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10、规划并负责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11、管理、监督各类学校做好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区直教育事业单位和教师进修学校,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的统战和社团管理等工作。

  12、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政策法规、财务、审计、统计、妇女、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后勤接待等工作。

(二)党廉办

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局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党员发展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人事股

根据局内设机构职能分工,人事股主要负责人事任免、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学校人员编制、教师招聘、职称及教师资格认定、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调配、接收师范院校毕业生报到、人事档案、教育外事、出国(境)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四)教育股(招生办公室)

制订学前教育、普通中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并对学前教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职中)教育进行管理、指导;负责组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高中阶段)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社会力量申办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的初审工作;负责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及管理工作。

(五)德育股(安保股)

德育:管理、指导学校德育工作,审定学校德育工作的规章制定;负责组织开展德育科研和协同教研部门抓好政治课、思想品德课的教改、学生健康、法制教育和团队工作;负责德育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安保:1、贯彻国家有关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2、负责编制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本区学校、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指导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校园稳定工作。4、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5、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6、协调学校、幼儿园重大安全隐患与不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7、承担教育系统反邪教防范控制、宣传教育和教育转化等工作。

(六)教育督导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制订教育督导计划和督导评估方案与标准;组织实施中小学(含职中)、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负责培训督导人员和指导镇级督导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负责督导、检查、评估镇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职能部门和学校(幼儿园)的教育工作。

直属单位

(一)珠海市斗门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挂珠海市斗门区教育装备中心、珠海市斗门区教师发展中心牌子)

主要任务:(1)负责全区基础教育、成人职业技术教育、幼儿教育课程的教学研究和指导工作,履行教学业务管理职能,发挥理论指导、实验研究、决策咨询的作用。(2)提出各个阶段课程实施的具体方案,编制教学计划,开发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编写乡土教材,负责开发与研究管理。(3)提出本地区教学用书的指导意见,指导学校开发和利用当地的教育资源;参与国家和地区基础教育信息网络的建设,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源。(4)制订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组织对本地区学校的教学质量检测监控,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和教师改善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5)开展教研活动,评选优秀教学成果。(6)指导学校贯彻落实教学工作法规,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7)组织学生参加各级组织的学科竞赛,促进学校教学工作均衡发展。(8)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性咨询服务;为学校、教师提供咨询服务。(9)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并做好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的登记和管理工作。(10)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和中小学教师业务考试工作。(11)开展对外教育科研和文化交流。(12)负责规划、协调、配备、管理、咨询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各类功能室、图书馆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工程规划实施工作。(13)协助拟定学校计算机配备和电化教育硬件的装备方案。(14)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各类功能室的配备、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指导工作。(15)负责中小学实验教师及管理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16)制订中小学学具的供配标准。(17)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中小学教育装备的政府采购工作,组织教学仪器的订购、供应和管理,指导开展自制教具和实验科研活动;负责跟踪检查教学设备质量监控工作。(18)负责组织开展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19)负责区内中小学教育装备基本情况的统计和信息采集工作。(20)负责《斗门教育信息网》维护和网上办事跟踪落实。(21)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其他任务。(22)教师发展等工作。

(二)教育后勤产业管理指导中心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勤工俭学教育产业市场管理和学校后勤社会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法规,草拟我区勤工俭学教育产业市场管理和学校后勤社会化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制定全区勤工俭学和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工作计划,行使指导、监督、管理、服务职能,负责统计报表汇总、分析上报。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实施,建立健全学校后勤社会化的服务和保障体系,制定学校后勤产业管理制度,规范学校食堂和商场后勤社会化招投标准入机制。制定完善我区学生着装管理办法,组织协调,管理学生统一着装工作。制定加强联合办学、国有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固定资产和学校校产(物业设备出租)及重点学校品牌的管理制度,保障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避免固定资产流失。管理、指导我区中小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负责全区中小学校舍建设和维修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许振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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