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镇

联合创作 · 2023-08-13 23:58

地名由来:明朝洪武年间(1368—1398年),境域遭遇特大洪水,把田园冲击成沙丘,后在沙丘上垦田,得名“沙田”。

第一军规广场(《三大纪律,六项注意》颁布旧址)

第一军规广场(《三大纪律,六项注意》颁布旧址)

第一军规广场(《三大纪律,六项注意》颁布旧址)

2014年7月,沙田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贝溪乡、沙田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沙田镇

桂东县沙田镇区位优越,地处湘粤赣三省交界处,东与江西省上犹县、崇义县毗邻,南与汝城县接壤,岳汝高速公路贯穿全境,并在沙田设有互通出口,国道106线、省道201线纵贯南北,交通便捷,商贸发达,是桂东县的“南大门”、“小上海”,享有“湘南六大集镇之一”的美誉。全镇总面积159.65平方公里,辖21个村2个居委会,21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8万人。镇区规划面积7.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3.5平方公里,镇区常住人口2.1万。沙田镇底蕴深厚,是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第一军规颁布地,群众路线发祥地。1928年4月3日,毛泽东同志在此颁布了著名的 “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发展成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世界上最早试种杂交水稻成功地,1973年经过袁隆平院士精心指导,在全国三个杂交水稻试点县中率先试种成功。境内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聚龙居”,建于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汇集两湖、两广民间建筑精粹,是桂东乃至江南保存完整,富有明清建筑风格的古民居之一。沙田镇生态优美,是天然绿色生态宝库,境内植被茂盛,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林木储积量丰富,有三丫石、榆树林、大水梯田等自然风光。沙田城镇发展快速,功能完备,是湘粤赣边际重点小城镇。2012年沙田镇被定为全省第三轮示范镇建设重点镇,2014年被列为全国小城镇建设重点镇,2015年8月,被列为全国建制镇示范试点镇。沙田镇物产丰富,工业发达。有沙田柚、黄桃、板栗等水果种植基地,有楠竹、花卉苗木、无公害蔬菜、畜牧水产养殖等农业产业,有光伏、小水电、化工、竹木加工等规模工业。

《三大纪律,六项注意》颁布旧址

《三大纪律,六项注意》颁布旧址位于湖南省桂东县沙田镇。桂东县位于湘赣边界、井冈山南麓,是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1927年9月毛泽东领导湘赣边界秋收起义时,就要求部队官兵对待人民群众

堆脑遗址

堆脑遗址位于桂东县沙田镇龙头村,时代为新石器。2012年,堆脑遗址被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文化堆积边缘外5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沙田分别由东莞县第五区、第六区多方管属。

1953年3月,划归十二区管辖,称沙田乡、新沙乡。

1954年6月,从十二区划出沙田、新沙,从十四区划出沙等乡重新成立十一区。

1955年9月,十一区改称沙田区。

1957年,东莞县撤区拼大乡时,撤销沙田区。

1961年6月,成立沙田公社,管辖沙田、新沙、大洲和立沙4个片,镇域行政建制由此始。

1983年9月,撤销公社,设立沙田区。

1986年11月,撤区建镇,称沙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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