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 专精特新政策大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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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专精特新?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国家专精特新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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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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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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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广东省专精特新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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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1.依法在广东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
3.珠三角核心区的企业上年末总资产3000万元以上,沿海经济带的东西两翼地区、北部生态发展区的企业上年末总资产2000万元以上。珠三角核心区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沿海经济带的东西两翼地区、北部生态发展区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正增长且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
5.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以上3、4指标要求,对于优先遴选领域的参评企业可适当降低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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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
申报“专精特新”企业还应满足以下至少一类评价指标:
1.专业化评价指标。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主导产品为大企业、大项目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或重要配套产品。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5%以上;或拥有行业领军人才、省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珠三角核心区的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40%以上,沿海经济带的东西两翼地区、北部生态发展区的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30%以上。
2.精细化评价指标。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未有标准除外;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测评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3.特色化评价指标。企业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拥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且能利用特有的资源进行研发生产;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有效期内的“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省级以上名牌产品。
4.新颖化评价指标。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获得2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0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等。
专精特新奖励汇总
01
国家
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02
广东省
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贷款利息,按照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03
广州市
新认定或迁入本市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万元奖励。
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费用给予30%的补贴,最高30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21-2025)》意见的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
对工业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海珠区
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0万元一次性扶持。
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万元一次性扶持。
政策依据: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海珠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育苗行动”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
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0万元一次性扶持。
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万元一次性扶持。
纳入广州市“两高四新”企业培育库:10万元扶持。
政策依据: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实施细则
04
佛山市
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三水区
对通过认定的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佛山市三水区“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培育方案(2021-2025年)
佛山市高明区
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的工业企业通过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的扶持。
政策依据:佛山市高明区培育大型企业分类扶持若干政策措施
05
深圳市
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
06
东莞市
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技改扶持: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实施与生产环节相关的项目,其设备及技术投资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项目投入总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
股份改造奖励: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完成股改的,给予股改费用20%的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政策依据:东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07
中山市
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企业股份制改造时实缴注册资金总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助。
专精特新培育企业高增长项目:自认定年度次年起,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30%及以上,且连续两年为正增长,根据不同档次给予10万元 - 5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
08
惠州市
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奖励资金的通知
09
珠海市
珠海市香洲区
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香洲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珠海市斗门区
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斗门区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10
清远市(只针对扶优计划企业)
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奖励实施细则
11
韶关市
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韶关市曲江区
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韶关市曲江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注意:以上内容根据往年政策总结,具体申报条件和奖励补贴请以最新发布的申报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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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部分内容转自:公众号比目镜
粤澳青创国际产业加速器是由爱国青年企业家何敬麟先生联合澳门工商联会、澳门青年企业家协会、澳门番禺同乡会共同发起的“澳门青年创新创业计划”在广东省内的首个落地项目,由澳门青创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清华珠三角研究院共同注资成立的广州粤澳青创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运营。
粤澳青创国际产业加速器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创业+产业服务,以打造湾区一流的创新成果转化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为目标,总投资为2亿元人民币(含配套基金)。2019年5月,经广东省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认定,入选首批“粤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2019-2021年连续三年获评为“广州市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2021年获评为广东省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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