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0:52

河南农业大学是河南省属普通公办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大学普通全日制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舞蹈表演专业在河南、辽宁招生,设计学类专业在河南、青海、四川、云南、河北、山东、安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及省统考子科类如下:

专业

招生省份

招生计划

省统考子科类

学历层次

学费

舞蹈表演

河南

110

(C2)国际标准舞

本科

8000元/生•年

辽宁

10

(D2)舞蹈表演(国标舞)

环境设计

河南

75

(A)美术类

青海

10

(65)美术类

四川

25

(A2)设计学类(本科)

云南

10

(U)美术学及艺术设计

产品设计

河南

90

(A)美术类

河北

10

(MS)美术

山东

10

(11)美术类

安徽

10

(M7)模块七(美术学设计学等)

二、录取规则

1.考生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分数线。

2.我校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排序成绩(含小数部分)录取。云南省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根据进档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并列,分别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3.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

三、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组织机构及监督

1.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艺术类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入校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学校监督电话:0371-63558638、63579625。

五、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六、如收费标准调整,将按照河南省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七、章程由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371-63558015

河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henau.edu.cn

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5号14号楼503室

邮编:4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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