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0号) 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1年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 50 号
《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蔡 武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我部对现行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一、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 规 章 名 称 |
文 号 |
1 |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 文化部令第6号,文化部令第13号修订 |
2 | 文化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 文化部令第9号 |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 范 性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1 | 文化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管理暂行办法 | 文科发〔1997〕44号 |
2 | 文化科技成果评估规则(试行) | 文科发〔1997〕45号 |
3 | 文化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的原则意见》的通知 | 文教科发〔2000〕50号 |
4 | 文化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艺术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 文教科发〔2001〕55号 |
5 |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证明式样、规格及填写规范》的通知 | 办市发〔2005〕32号 |
三、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 范 性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1 | 文化部关于落实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 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的通知 | 文市发〔2004〕28号 |
2 | 文化部关于贯彻《国家禁毒委2004-2008年禁毒工作规划》切实加强禁毒工作的通知 | 文市发〔2004〕32号 |
3 | 文化部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 文市发〔2006〕11号 |
4 | 文化部关于开展第二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 文市发〔2006〕28号 |
5 | 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 文市发〔2008〕15号 |
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3号) 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8年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 43 号
《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07年12月24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孙家正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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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3号)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2011年11号)
国家体育总局令
第 13 号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10年9月26日经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 刘 鹏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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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令(第12号)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6年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令
第 12 号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16年4月26日国家版权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 蔡赴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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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7号) 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8年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 57 号
《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1月24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部 长 雒树刚
2017年12月15日
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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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8年16号)
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政法函〔2017〕1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物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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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7年18号)
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政法发〔2016〕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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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12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8年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
第 12 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于2007年10月26日经国家统计局第17次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 谢伏瞻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国家统计局关于废止
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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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2号)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8年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 92 号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财政部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 长 肖 捷
2017年12月11日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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