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番坡镇

联合创作 · 2023-08-14

地名由来:大番坡镇于清朝咸丰年间建圩,此地原是荒坡,因当地曾为一名死者举行隆重的殡葬仪式“打大幡”而得名。

大番坡镇位于钦州市区南部,南临北部湾茅尾海,处于钦州市区与钦州港之间,镇政府所在地北距钦州市区18公里,南距钦州港14公里。全镇辖10个村委会,81个自然村,108个村民小组,区域总面积133.7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7.88公里,有浅海滩涂面积18360亩,耕地面积1137公顷,2003年总人口l8732人。

大番坡镇区位及资源优势明显,依山傍海,钦州港进港公路、铁路、桂海高速公路、钦犀国防二级公路贯穿全境,水陆交通便利。

全镇农业以甘蔗、水稻、水果种植、水产养殖为主,生猪、家禽养殖为辅。2003年全镇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1983万元,农业生产总值19749万元,工业企业总产值17166万元,财政收入39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48元。

全镇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各项社会事业不断进步。辖区内建有大中小型水库18座,总库容量14000万立方米,常年有效蓄水量1101万立方米。集镇建有水厂1座,居民的生活和生产用水用电均可满足需要。程控电话及通讯网络遍布各村,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全镇现有小学10所,中学1所,在职中小学教师195人,在校生2196人。

妮义嘴新石器遗址

妮义嘴新石器遗址位于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深坪村委妮义嘴坡脚,年代为新石器,类别为非文物建筑。2012年8月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青龙烽火台

青龙烽火台位于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青龙村,年代为清代,类别为非文物建筑。1999年4月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沿革:

南朝梁大同元年(535年),分宋寿县南部沿海置玉山县,治所在今区大番坡镇内,先属宁海郡,后属黄州(治所在今东兴市)。

隋大业初,玉山县废入安平县(治今东兴市)。

唐武德五年(622年),置玉山州,治原玉山县地。

唐贞观二年(627年),玉山州废。

唐上元二年(675年),复置玉山县,治依旧,隶属陆州(治今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

唐天宝元年(742年),玉山县改隶玉山郡,并更名华清县。

唐乾元元年(758年),华清县复改属陆州。

唐大历三年(768年),华清县废,此后镇域先后属安远县、钦县、钦州地。

明至清,先后属安远县、钦县、钦州、钦州直隶州地。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钦县二甲、三甲2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属钦县风山乡。

1951年春,分设5个小乡。

1957年,5个小乡合并为大番坡乡。

次年秋,大番坡乡并入钦州公社。

1959年初,属犀牛脚公社。

同年6月,分设大番坡公社。

1960年12月,并入附城公社。

1961年6月,复设大番坡公社。

1984年9月,大番坡公社撤改为大番坡乡,属钦州市。

1993年9月,大番坡乡改为大番坡镇。

1994年10月,大番坡镇改属钦州市钦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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