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高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高平市统计局
高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高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高政发〔2020〕4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45305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84862人相比,十年间减少31808人,减少6.56%,年平均增长率为-0.68%。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147259户,集体户5184户,家庭户人口为419662人,集体户人口为3339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0人减少0.5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5864人,占49.85%;女性人口为227190人,占50.1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9.4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8.04相比上升1.38。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63044人,占13.92%;15-59岁人口为292500人,占64.56%;60岁及以上人口为97510人,占21.5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8828人,占15.1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0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3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62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570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077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616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523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532人上升为1450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710人上升为1782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6401人下降为3888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6306人下降为21020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8.97年提高至10.09年。
六、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72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762人,文盲率[7]由2.16%下降为1.48%,下降0.68个百分点。
七、城乡[8]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43544人,占53.7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09510人,占46.2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0084人,乡村人口减少6189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9.74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市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市的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67378人,16-59岁人口为288166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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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高平市统计局 高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高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高政发〔2020〕4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 RAG-ES | 2024-09-12 |
一、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45305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84862人相比,十年间减少31808人,减少6.56%,年平均增长率为-0.68%。二、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4]147259户,集体户5184户,家庭户人口为419662人,集体户人口为3339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0人减少0.55人。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5864人,占49.85%;女性人口为227190人,占50.1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9.4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8.04相比上升1.38。 | RAG-ES | 2024-09-12 |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63044人,占13.92%;15-59岁人口为292500人,占64.56%;60岁及以上人口为97510人,占21.5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8828人,占15.1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0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3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62个百分点。五、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570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077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616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523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 RAG-ES | 2024-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