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2022年联合培养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简章
为保证赣南师范大学2022年联合培养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本科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赣南师范大学
国标代码:10418
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大南路
二、联合培养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934
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
三、免试招生对象
1.免试招生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申请专升本免试条件为在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3.原则上申请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组织的免试综合考查。
四、免试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授予学位 |
招生人数 |
学费(元/年) |
开展联合培养的学校 |
旅游管理 |
120901K |
管理学 |
8 |
4270 |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
产品设计 |
130504 |
艺术学 |
8 |
8800 |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
五、免试综合考查
招生专业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对申请我校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组织相关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作出综合考查成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综合评价合格名单。考生综合考查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招生计划内按合格成绩排序从高至低择优录取。详见附件1。
招生专业 |
考查时间 |
考查内容 |
总分 |
考查方式 |
旅游管理 |
2月25日 下午14:30-16:30 |
职业技能综合 |
100 |
线上面试 |
产品设计 |
2月25日 下午14:30-16:30 |
职业技能综合 |
100 |
线上面试 |
六、免试综合考查申请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本简章公布的免试录取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方式:考生按要求分别填写好免试综合考查申请书和考生信息表,详见附件2,于2022年2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1257565322@qq.com。联系人:丁老师,电话:15979776504。
七、志愿填报、录取及调剂
1.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本人参加招生高校组织的综合评价成绩,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选报 1-3 所高校及相应专业。
2.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招生高校综合评价合格名单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的志愿,按照 3 个梯度志愿顺序投档由高校录取。
3.未能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公布的缺额计划,网上填报 1 个征集志愿(专业须大体对应)。如我校出现缺额,须对参加征集报名但前期未参加我校免试综合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本简章附件2的“线上面试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时间另行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综合评价合格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征集志愿和高校提供的合格名单进行投档,由高校录取。
4.已被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具有参加统一考试资格。未被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参加统一考试及录取。
5.专升本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八、收费与学籍管理
1.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按赣南师范大学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其他费用主要包括住宿费、教材费等,由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管理和使用。
2.联合培养专升本录取后学生取得赣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学籍,培养地点设在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日常工作由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承担,教学任务由赣南师范大学和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联合承担。
3.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赣南师范大学按文件规定颁发本科层次的学历证书(证书按教育部要求标明“专科起点,培养学校: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字样);符合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赣南师范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联系。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0797-8393638 邮编:341000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