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继续实施单独招生工作,为做好2023年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826 招生代码:5333
(三)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学制: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五)学校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仑镇大学城
(六)学院概况: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办学资格的公办高职院校。2006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获“良好”等次。2012年,建成首批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2013年,通过云南省高职院校特色评估。2016年,入选“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2019年,入围全国第二批“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学院是云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试点高校、云南省高校实用技能国际人才培养基地。自2001年以来,培养各类人才3万余人,培训各类人员6万余人,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97%以上,多次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学院设国际交流学院、师范学院(公课部)、医学院、旅游财经学院、生命科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开放学院)、思政部、体育部及中等职业教育中心9个二级教学部门。设置大专专业45个,本年度招生专业36个。建有应用泰语、傣医学及旅游管理等多个省级特色和重点专业,具有较为完备的“校内+校外+国外”三结合实习实训体系。
目前,学院分景洪、勐仑两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景洪校区占地近158亩,座落于风光旖旎、享有“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最具影响力旅游目的地”的著名旅游城市西双版纳州首府景洪市。昆明至泰国首都曼谷国际高速公路和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贯穿全境,连通六国。途经西双版纳的泛亚高速铁路中老铁路已经通车。勐仑校区占地1232.02亩,座落于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仑镇,地处澜沧江-湄公河支流罗梭江江畔,毗邻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风景秀丽,景色宜人。
学院秉承“励志、厚德、强能、精业”校训,大力实施“团结建校、质量立校、特色活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六大战略,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州发展战略,坚持立德树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走特色办学之路,努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积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已参加高考统一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含中专、职高和技校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时间与办法
(一)报名时间: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确定
(二)报名办法
1.报名网址与考生登录:考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进入工作网,用高考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普高志愿填报“进行报名。
2.考生填报志愿: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5333,每个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报名信息审核确认:考生报名成功并保存提交后,必须到当地高考报名点审核确认。
4.准考证打印:经报名确认的考生,自行登陆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dzdz.xsbnzy.cn)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
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采用网络在线考试的方式,考生须使用“学习通APP”(手机下载安装),通过“超星考试平台”进行(详见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说明和网络远程考试考生使用手册)。
1.文化素质:
普通高中毕业生以2022年底前取得的学业水平考试最好的量化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文化成绩。
中职毕业生通过网络在线考试取得成绩。
2.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通过网络在线进行远程测试,现场上传自我介绍和特长展示短视频(3-5分钟)
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回答打分,测试全程进行录音和录像。
六、考试须知
1.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有照片的户口本)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二证方可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试。
2.文化素质考试,由考生按规定时间在手机上通过超星学习通完成答题。
3.文化素质考试实行现场评分。即考生答题完成提交保存后,系统自动生成考生成绩。
4.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考试由学院组成测试专家组,按“单独招生综合素质职业技能评分标准”进行成绩评定,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不实行现场亮分。
5.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成绩以各专家评分为依据,计算平均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成绩。
6.考生综合成绩的评定按文化知识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的原则,统计考生综合成绩,并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规定的向考生进行公布。
七、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院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情况,按成绩优先、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自愿放弃录取和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二)录取程序
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进行公布,对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录取的考生,按照省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考生须知
1.高职单招录取的文、理科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录取;高职单招录取的“三校生”‚不再参加“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及录取。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经云南省招考院审核批准,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寄发录取通知书给考生。
八、新生入学及待遇
(一)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学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学院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学院将认真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规定,帮助贫困考生。同时承诺决不让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辍学!凡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院“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优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五)凡被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九、招生监督
严格按照国家及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招生、考试、录取等各项工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督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和《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办法》相关规定全程参与整个单独招生工作过程,对招生考试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计划制定、招生宣传、自主命题、试卷制作、成绩评定、成绩录入、数据上报、新生录取等招生环节中贯彻执行各类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受理有关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的问题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举报调查和违纪处理,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查处招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热情为广大考生服务,实施阳光招生。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