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医学院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1:25

  泰山医学院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4年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泰山医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我校2014年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执行。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泰山医学院 学校代码:10439

  (二)学校校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校本部);山东省泰安市迎胜东路2号(天外村校区)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山东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六)学校概况:

  泰山医学院办学历史源于1891年创办的华美医院医校,其前身为成立于1974年的山东医学院楼德分院,1979年迁至泰安市,改名为山东医学院泰安分院,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泰山医学院。

  学校占地30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3.92亿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2.1亿元,图书266万册(含电子图书117万册);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1所,其他各类实习见习教学基地230余家。

  学校校本部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十二家附属医院临床教师27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190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及医药卫生系统中青年重点科技人才15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教学名师8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 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2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4人,15名院士受聘担任学校教授。

  学校有基础医学院、放射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生物科学学院、人口与计划生育学院、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5个学院和社会科学部等教学院部单位。

  学校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2000余人,硕士研究生600余人,生源来自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

  学校现开设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口腔医学、运动人体科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应用物理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俄语、旅游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信息工程、生物制药、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医学信息工程、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翻译、药物制剂等39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等七大学科门类。

  其中,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药学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医学工程和制药工程专业是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有8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教学团队,27门省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个山东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临床医学本科专业 ‘5+3’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06年11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首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取得优秀成绩。

  2012年11月,学校被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确定为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

  2013年5月,学校临床学院获批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2013年6月,学校临床医学本科专业被列为教育部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2013年12月,学校入选山东省应用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有动脉粥样硬化研究所、放射技术研究所、药物研究所、神经生物学研究所、流行病学研究所、运动医学研究所、肝胆胰外科研究所、生殖健康研究所、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人口学研究所、泰山文化研究所、免疫学研究所、病原生物学研究所、制药技术研究所、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所、医学人文研究所、脑科学研究所等19个科研机构。

  药理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病原生物学是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其中药理学是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影像医学、老年病科、癫痫诊疗中心、药物化学是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脑微循环实验室、动脉粥样硬化实验室是山东省“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其中脑微循环实验室为强化重点建设实验室;细胞免疫学实验室、流行病学实验室是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中药生物技术实验室为山东省中医药重点科研实验室;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和神经病学是山东省泰山学者建设岗位。

  “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课题874项,其中国家级课题44项,省部级课题123项,厅局级课题301项;获得上级科研奖励120项,其中省部级奖励6项;发表论文1090篇,其中被SCI、EI等收录171篇;出版著作教材72部,获得授权专利67项。

  学校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护理学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老年医学、内科学、妇产科学、药理学、运动医学、神经生物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神经病学、护理学、肿瘤学等3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2013年5月,学校被国家教育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为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间的教育、科研、医疗、文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日本、韩国、英国、乌克兰、新加坡等22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医院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优秀教师和科研人员出国讲学、研修,与日本、韩国的高校互派本科生交流学习。同时,接受外国留学生来学校学习。2010年,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院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来学校学习。2011年7月,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批准我校为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我校于2011年7月成为首批接受山东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16所院校之一。

  积极开展中外合作、校企合作办学,与英国赫特福德大学合作,招收医学影像学、护理学、药学、市场营销专业学生;与韩国全北大学合作,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与韩国延世大学合作,招收医学影像学专业学生。参加“山东省与惠普(济宁)国际软件人才与产业基地”校企共建专业项目,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软件开发和软件测试两个领域中展开合作。

  学校始终把教育教学工作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学校办学的永恒主题,秉承“登攀”的学校精神、“明德、学是、格物、求真”的校训,弘扬“日新至善”的校风、“业精德馨、诲人不倦”的教风、“勤奋严谨、学而不厌”的学风,多次获得中宣部、团中央、教育部、卫生部和山东省授予的荣誉称号,学生第一志愿报考率居山东省同类院校前列,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多名校友在医疗、科研、教学、管理等领域取得了骄人成绩,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七)办学定位:以医学为主体,医工结合为特色,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国内知名高水平大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泰山医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二)录取批次

  山东省内招生各类学生的录取批次为:

  1.普通本科:本科二批录取(含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共建专业);

  2.普通专科:专科录取(含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均为本科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

  (三)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泰山医学院网站查询。

  学校网址:http://www.tsm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202.194.232.16/zsxxw/

  (四)外语语种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学生入学后改学英语。

  (五)体检标准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的责任。

  (六)男女比例

  学校对往届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招生录取规则

  (一)按照各省市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二)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三)对于进档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者,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六)经省教育厅批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鲁教高字【2012】6号),我校校内所有适宜专业开展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

  (七)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等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等费用。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可登陆各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一)学校名称:泰山医学院

  (二)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者可授予学士学位;普通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三)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专业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均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七、关于“奖学金、贷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情况

  根椐山东省人民政府有关大中专院校收费及提取相关费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学生实行“奖学金、贷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助学制度。

  八、其他事项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泰山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3.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本章程由泰山医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

  邮政编码:271000

  联系部门:泰山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538-6229809,6222019(传真),6229801(传真),邮箱:jwc@tsmc.edu.cn

  招生信访邮箱:jw@ tsm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tsm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202.194.232.16/zsxxw/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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