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博物馆
鹤峰县博物馆
共 4228字,需浏览 9分钟
·
2024-05-30 15:58
历史沿革
1979年,经湖北省革命委员会下文批复同意成立鹤峰县湘鄂边苏区革命文物陈列馆。
1980年,开始兴建湘鄂边苏区革命文物陈列馆大楼。同年4月,鹤峰县革命委员会正式行文(鹤革文[1980]008号文件)批复将湘鄂边苏区革命文物陈列馆更名为鹤峰县博物馆。
1989年5月28日,以“湘鄂边苏区革命文物陈列”为基本陈列的鹤峰县博物馆正式向公众开放。
1991年,鹤峰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鹤峰县文物管理所,与鹤峰县博物馆形成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
2004年7月22日,鹤峰县博物馆“鹤峰民族文物陈列”“民族碑林”专题陈列正式对外开放;
2013年9月,鹤峰县博物馆历时半年提档升级改造后的基本陈列“溇水风韵•鹤峰民族文物陈列”“湘鄂边苏区革命文物陈列”对外开放。
2017年9月,经恩施州编委会同意,在县博物馆县文物管理所基础上将文物管理所升格为鹤峰县文化遗产局(正科级),负责博物馆免费开放及鹤峰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018年3月,鹤峰县博物馆“共青团鹤峰县历史陈列”正式对外开放。
2012年,鹤峰县博物馆陈列厅进行整体改造后对外开放。
建筑布局
综述
鹤峰县博物馆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主体建筑分为博物馆陈列大楼和民族碑林及红四军五路指挥部旧址三个部分,相互之间可以连通。展厅设于陈列大楼一楼,二楼为临时陈列展厅、业务办公场所、监控室简易文物库房,三楼为图书室、档案室。陈列大楼前建有花园、栽有树木、停车场。
鹤峰县博物馆陈列大楼,为砖混结构两层平顶房,坐北面南,平面呈“L”形,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20平方米,展厅面积800平方米。文物库房60平方米,还有办公室、会议室、监控室等其他用房。砖木结构的民族碑林长廊环绕陈列大楼南侧和西侧,面积260平方米。
展厅
馆藏文物
综述
鹤峰县博物馆藏品主要通过征集、上缴(交)、捐赠、收购等途径获得。现有的文物藏品中,绝大多数为通过征集、收购、考古发掘获得。文物藏品分为传世文物、出土文物、革命文物、货币、自然标本、文献资料六大类。其类别有石器、陶器、瓷器、铜器、金银器、牙角器、竹木器、石刻、字画、古书、玉器、字画、钱币、古生物化石、其他金属器等。截至2019年末,鹤峰县博物馆藏品有15000件/套,其中珍贵文物95件/套。
重要藏品
藏品保护
鹤峰县博物馆藏品的管理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方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藏品信息逐步实现数字化管理,已完成馆藏一、二、三级文物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各类藏品管理规章制度日趋完善。
文化活动
综述
鹤峰县博物馆为更好地提高博物馆的科研水平,博物馆在学习和借鉴其他单位的科研工作模式的同时,不断自主创新,开展了自编自导本地区苏区红色歌谣、制作专题片等工作,创作出了具有鹤峰地方特色的科研成果。
学术研究
1998年,鹤峰县博物馆将收集的土地革命时期流传在湘鄂边苏区的红色歌谣整理编印成“鹤峰苏区歌谣”,作为向鹤峰县乡镇及学校推荐的乡土教材发放1900余册。
1999年1月,由鹤峰县博物馆工作人员自己编导、摄像、剪辑、制作的专题电视片“溇水文明之光”(上下集)完成,该片重点反映了鹤峰博物馆为配合国家重点工程湖南江垭电站建设,在溇水流域进行考古发掘,揭示溇水早期文明的相关内容。电视片先后在鹤峰县电视台、恩施自治州电视台播放。
2003年9月,博物馆汇集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鹤峰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等相关资料编印成《文物工作手册》2000册,分别赠送给鹤峰县政府、乡镇领导及相关部门学习,增强文物保护意识。
2003年,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画册《中国恩施》采用了鹤峰博物馆提供的照片十余张。
2004年9月,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宋兆麟、高可主编的《中国民族民俗文物词典》收录了鹤峰县博物馆工作人员撰写的“挑花手帕”“土家童帽”“雕花洗脸架”“茶篓”“嵌丝铜碗”等具有典型民族特色的文物词条近20条。
2009年12月,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画册《精彩恩施一恩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也采用了鹤峰县博物馆提供的照片十余张。
2017年,由博物馆职工罗建峰、唐锋撰写的“论南村在‘宜红古茶道’的地位和作用”论文在《铜仁学院学报》2017年11期发表。
2019年6月,鹤峰县博物馆与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通过7年对容美土司遗址的考古勘探、发掘与研究,联合出版了《容美土司遗址集影》《容美土司遗址》《容美土司石刻》三本专著,对外公开发行。
2020年6月,由博物馆职工罗建峰撰写的文章“容美土司遗址”在由湖北省古建筑保护中心主编,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记忆荆楚》第一辑上发表。
重要活动
1980年4月,鹤峰县湘鄂边苏区革命文物陈列馆更名为鹤峰县博物馆以来,除四大基本陈列对外开放以外,鹤峰县博物馆还先后推出各类临时展览50余次,为配合各项临时展览的展出,鹤峰县博物馆印制各种宣传品8000余份。
1982年3月,鹤峰县博物馆主办自博物馆成立以来的第一个大型图片展览“红色的见证”鹤峰苏区革命文物图片展,展线长20米,以革命旧遗址、革命文物、历史人物和老红军、老赤卫队员重访鹤峰、苏区新貌等内容为主,共展出图片285张。
1991年6月,鹤峰县博物馆主办“鹤峰县苏区革命文物巡回展”赴鹤峰县各区镇展出,共展出图片284幅,其中《文物保护法》宣传图片60幅,鹤峰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图片64幅,革命文物74件。
1992年8月,为庆祝鹤峰县首届经贸大会的召开,鹤峰县博物馆举办“民族文物精品展”。首次向与会代表和鹤峰县观众展示反映鹤峰县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图片68张,明清石刻拓片10张,虎钮錞于、双兽钮铜钟、编钟、钺、洗、挑花织品、木雕等馆藏文物精品145件套,陈列占地面积200平方米。
1997年6月,为庆祝香港回归,鹤峰县博物馆举办“香港百年”大型图片展览,展览分为“世纪屈辱”“不屈不挠”“百年心愿”“东方明珠”“喜迎回归”五部分。展线长达80米,图片近千张,在鹤峰县县城及乡镇巡回展出一个月。
1997年11月,鹤峰县博物馆、鹤峰县科协在鹤峰县科技馆举办“考古发现与古代科技”专题展览,展出了鹤峰县铁炉乡江口遗址、刘家河遗址出土文物及考古发掘现场图片、文物知识、模型等。
1999年9月,由鹤峰县委县政府主办,鹤峰县博物馆承办的大型图片展览“光辉的历程”赴恩施自治州州城展出。
2001年5月,为纪念中国共产党诞辰80周年,鹤峰县博物馆承办的大型图片展“辉煌历程”创鹤峰县图片展规模之最,展线全长50米,展板面积100平方米,展出图片200余幅,并下乡到燕子、五里潼泉、容美等乡镇巡回展出。
2004年5月,中日韩民俗演艺保护与研究学术研讨会在鹤峰县召开,鹤峰县博物馆举办“鹤峰县民俗演艺陈列”,陈列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展出以鹤峰地域的傩戏文化为主要内容傩戏脸谱、道具、书籍、表演图片等相关文物藏品120件。
2007年5月至6月,为纪念5月18日世界博物馆日和中国的第二个文化遗产日,在鹤峰县城举办“鹤峰文物”大型图片展。流动宣传车下乡宣传、免费参观文物陈列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2010年5月至6月,在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期间,在鹤峰县城和细柳城村、八峰村开展“文化遗产在我身边”“文物保护法图解”大型图片展览及文物保护法规、文物知识咨询活动,出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车2台,在鹤峰县县城街道、车站、商场为市民和村民发放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单。
2013年3月至8月,县博物馆陈列大楼一楼展厅原《溇水风韵•鹤峰民族文物陈列》《湘鄂边苏区革命文物陈列》提升改造工程完成,9月正式对外开放。
2017年,鹤峰县博物馆加入恩施自治州博物馆展览联盟后,参与对外陈展交流。展览联盟推出的《经纬大千一一中国土家族西南卡普主题展》已在福建泉州、广东广州等全国各地多个博物馆展出。
2018年4月,鹤峰县博物馆推出了以鹤峰万里茶道申遗为主题的大型图片展《鹤峰古茶道》,先后到鹤峰、巴东、恩施、咸丰等县市进行巡回展览。
2019年3月,鹤峰县博物馆推出反映土地革命时期鹤峰红色革命旧遗址为主题的大型图片展《红色经典》,走进乡镇、学校、警营、社区进行流动展览。
所获荣誉
1997年,鹤峰县博物馆被湖北省文化厅、湖北省人事厅授予“全省文化先进集体”称号。
2001年2月,鹤峰县博物馆被湖北省文化厅授予“全省十佳文博单位”称号。
2001年5月,鹤峰县博物馆被湖北省文化厅、湖北省公安厅授予“全省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1年12月,鹤峰县博物馆被湖北省文化厅、湖北省人事厅授予“全省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1年12月,鹤峰县博物馆被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为全州首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997年至2005年,鹤峰县博物馆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工作评比中,6次荣获第一名。
2017年7月,鹤峰县博物馆获全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2017至2018年,鹤峰县博物馆获“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最佳文明单位”。
机构设置
单位性质:社会公益性国营文化事业单位。
经费来源:县财政全额拨款。
机构设置:办公室、文物保护组、保管陈列宣传组、安全保卫科等内设机构。
人员编制及组成:1988年10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博物馆人员编制为8人(实际在编人员7人)。全馆有专业技术人员6人,其中文博专业技术人员5人。
为观众服务的项目和设施:有观众休息处,设置有沙发、开水器、水杯等,博物馆陈列楼前建有大型停车场。
观众接待:年接待观众15000人次。
历任馆长:危祖华(1979.1一1984.2);邓万忠(1984.2—1985.1);危祖华(1985.1—1989.3);洪家定(1989.3一1992.4副馆长);戴德明(1992.4)。
参观信息
地理位置
鹤峰县博物馆位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段德昌路7号。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