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气象局
历史沿革
桂林气象站始建于1945年11月,站址在临桂二塘秧塘岭上村。1981年1月,桂林地区气象台和桂林市气象台合并,成立桂林地区气象局。1993年6月,成立桂林市气象局,增挂桂林市气象局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1998年桂林地、市合并,同年11月桂林地区气象局更名为桂林市气象局。
机构设置
桂林市气象局机关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业务科、执法办。设11个:桂林市气象台、桂林市气象局财务服务中心、桂林国家基准气候站、桂林高空探测站、桂林市气象局雷达站、气象装备与技术保障桂林分中心、桂林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桂林市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桂林雁山农业气象试验站、桂林市防雷中心、桂林气象科技服务中心。
桂林市气象局下辖12个县气象局:全州县气象局、、兴安县气象局、龙胜县气象局、灵川县气象局、临桂县气象局、、、恭城县气象局、阳朔县气象局、平乐县气象局、。
所获荣誉
2011年12月,获得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1月,被授予“2019年度全国气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地理位置
地址:中山北路170号
评论
桂林市司法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日常管理,承担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
桂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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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体育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办)
协助体育局领导搞好各科室工作的综合协调;拟定机关工作部署,年度计划和总结,起草主要文件;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宣传、保卫、人事、工资、信访、计生、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出国报批;负责会议、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市体育局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工作,管理体育基金。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下属单位的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办理机关
桂林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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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司法局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日常管理,
桂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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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体育局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党办)协助体育局领导搞好各科室工作的综合协调;拟定机关工作部署,年度计划和总结,起草主要文件;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宣传、保卫、人事、工资、信访、计生、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桂林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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