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基础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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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3 18:00

危险驾驶罪需要的证据内容,具体如下所述:

(一)证明行为人的责任能力的证据。包括行为人的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证明行为人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能力,危险驾驶罪构成犯罪,行为人必须年满16周岁。


(二)证明行为人存在主观故意的证据。根据行为人的犯罪目的、犯罪动机和主观意志,证明行为人是故意危险驾驶的。一般行为人的主观因素很难判断,只能通过他的行为和动机来判断他是否有主观故意。


(三)证明行为人有危险驾驶行为的证据:

1.对于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危险驾驶,需要有证据证明其在道路上追逐,比如车速、行车记录含义等证据,能够证明其情节恶劣。


2.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证据主要是行为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对于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检测酒精含量一般由交警仪器测量。如果行为人拒绝测量,推定他醉酒驾驶。


3.对于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主要是证明车速、载客人数的证据,比如行车记录仪,车内监控,乘客的证言,售票记录等证据。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的容量、数量等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可以证明案件事实。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危险驾驶罪的基础举证相关信息。如有法律相关问题,可关注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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