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隶属青海省西宁市,地处青海省东部河湟谷地,祁连山南麓,湟水河上游北川河流域,是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过渡地带。海拔2280—4622米,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属高原大陆性气候,全县总面积3090平方公里 ,辖9镇、11乡,有汉族、回族、土族、藏族、蒙古族等26个民族,并先后两次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常住人口为403368人。
2019年11月,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被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入选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19年12月6日,入选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 2019年12月31日,入选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2020年7月29日,入选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命名名单。 2020年10月,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2019年,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地区生产总值11211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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