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及分布、构成等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情况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68738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41566人相比,减少54181人,下降7.31%。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220529户,集体户10654户,家庭户人口为637844人,集体户人口为4954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1人减少0.52人。

二、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42120人,占49.77%;女性人口为345265人,占50.2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9.83下降为99.09。

三、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7029人,占18.48%;15-59岁人口为396429人,占57.67%;60岁及以上人口为163927人,占23.8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794人,占17.2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6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8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1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86个百分点。

四、人口受教育情况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364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813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583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924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380人上升为780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789人上升为1282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6231人下降为4303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3518人下降为23167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38年提高至8.95年。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077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2190人,文盲率[4]由7.14%下降为4.48%,下降2.66个百分点。

五、城乡[5]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5328人,占53.1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22057人,占46.8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19476人,乡村减少173657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0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时光轴

RAG3
RAG信息RAG类型操作时间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及分布、构成等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全县人口情况(一)常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2]为68738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41566人相比,减少54181人,下降7.31%。(二)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3]220529户,集体户10654户,家庭户人口为637844人,集体户人口为4954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1人减少0.52人。二、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42120人,占49.77%;女性人口为345265人,占50.2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9.83下降为99.09。三、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7029人,占18.48%;15-59岁人口为396429人,占57.67%;60岁及以上人口为163927人,占23.8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794人,占17.2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6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8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1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86个百分点。RAG-ES2024-09-11
四、人口受教育情况(一)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364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813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583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924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380人上升为780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789人上升为1282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6231人下降为4303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3518人下降为23167人。(二)平均受教育年限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38年提高至8.95年。(三)文盲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077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2190人,文盲率[4]由7.14%下降为4.48%,下降2.66个百分点。RAG-ES2024-09-11
五、城乡[5]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5328人,占53.1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22057人,占46.8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19476人,乡村减少173657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0个百分点。   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4]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AG-ES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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