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丨交通运输部公布2020年度道路运输车辆北斗导航车载终端抽查结果
共 1432字,需浏览 3分钟
·
2020-12-09 02:24
今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布了关于2020年度道路运输车辆北斗导航车载终端和电子不停车收费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知。此前,交通运输部依据《公路水路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交科技规〔2020〕2号,以下简称《办法》)等,组织实施了道路运输车辆北斗导航车载终端(以下简称北斗终端)和ETC产品(含路侧设备、车载设备和复合通行卡)质量行业监督抽查。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组建了监督抽查对象信息库,随机抽取了被抽查企业,并在监督抽查检验机构库中随机选取了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通州)、交科院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通信信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具体承担监督抽查工作。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为牵头技术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检验机构随机选派抽查人员,严格按照部有关文件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点击下方图片查看详细抽查结果
图源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关于电子不停车收费装备,交通运输部在天津、内蒙古、上海、广东、广西、贵州、陕西、宁夏8个省(区、市),共抽取了13家生产企业的39个批次的产品,包括路侧设备(RSU)4个批次、车载设备(OBU)28个批次和复合通行卡(CPC)7个批次,抽取样品总数为892个,抽样合格率为100%。
北斗终端和ETC产品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的重点监管产品。关系到交通运输系统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依据本次的监督抽查结果,交通运输部提出了以下三点要求:
(二)对于此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产品质量出现明显下降的北斗终端产品,要加强相关标准宣贯和实施监督,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督促生产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提升技术能力。要督促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和单位积极采信监督抽查结果,严把产品“准入关”,确保符合标准的产品进入交通运输市场。
(三)要切实落实好产品质量监管职责,密切关注本地区行业重点监管产品质量变化,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产品质量监测和监管长效机制,加大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力度,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更多行业动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