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21〕3号)精神,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全称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三、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办学详细地址 合肥市大学城九龙路115号安徽大学西门南500米
六、学院概况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纳入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是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理事单位、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青少年科技体育委员会发起会员单位、长三角电竞教育联盟安徽省唯一副理事长单位。学院现占地面积852亩。学院下设信息工程系、电子商务系、会计系、建筑系、土木工程系、新媒体艺术系、通识教育部和思政教学部等8个教学系部,开设覆盖电子信息、计算机、电子商务、物流、航空运输、城市轨道交通等17个专业类的35个招生专业。现有教师575人,其中,校内专任教师407人、校外兼职教师168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91人,占专任教师的22.36%;中级职称103人,占25.31%;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72人,占42.26%;“双师素质”教师179人,占专任教师的43.98%。建有电工实训室、电子实训室、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实训室、动漫设计与制作实训室、计算机组装与维护实训室等42个校内实训室,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建有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112个。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九年保持在90%以上。
七、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专业科类 |
计划数 |
||
面向 普通高中 |
面向 中职 |
退役 士兵 |
||||
合计 |
||||||
440101 |
建筑设计 |
3年 |
土木建筑 |
70 |
60 |
2 |
440501 |
工程造价 |
3年 |
土木建筑 |
70 |
60 |
2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电子信息 |
70 |
150 |
2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年 |
电子信息 |
30 |
40 |
|
510106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3年 |
电子信息 |
30 |
40 |
|
510203 |
软件技术 |
3年 |
电子信息 |
30 |
50 |
|
510215 |
动漫制作技术 |
3年 |
电子信息 |
30 |
30 |
|
530605 |
市场营销 |
3年 |
财经商贸 |
80 |
100 |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年 |
财经商贸 |
80 |
150 |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年 |
财经商贸 |
80 |
150 |
2 |
5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 |
3年 |
文化艺术 |
30 |
30 |
|
440502 |
建设工程管理 |
3年 |
土木建筑 |
30 |
50 |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3年 |
电子信息 |
30 |
30 |
2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3年 |
电子信息 |
20 |
30 |
|
510206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3年 |
电子信息 |
20 |
30 |
|
530304 |
会计信息管理 |
3年 |
财经商贸 |
20 |
50 |
|
530809 |
智能物流技术 |
3年 |
财经商贸 |
30 |
30 |
|
560206 |
影视动画 |
3年 |
新闻传播 |
20 |
30 |
|
550113 |
广告艺术设计 |
3年 |
文化艺术 |
30 |
30 |
|
440105 |
风景园林设计 |
3年 |
土木建筑 |
30 |
30 |
|
550109 |
游戏艺术设计 |
3年 |
文化艺术 |
20 |
30 |
|
510205 |
3年 |
电子信息 |
20 |
30 |
||
5101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年 |
电子信息 |
30 |
30 |
|
530602 |
连锁经营与管理 |
3年 |
财经商贸 |
20 |
30 |
|
530205 |
财富管理 |
3年 |
财经商贸 |
20 |
30 |
|
55010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3年 |
文化艺术 |
20 |
30 |
|
440701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3年 |
土木建筑 |
20 |
30 |
|
570312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3年 |
教育与体育 |
20 |
30 |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年 |
电子信息 |
50 |
40 |
|
500405 |
空中乘务 |
3年 |
航空运输 |
50 |
60 |
|
5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3年 |
轨道交通 |
50 |
60 |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年 |
健康管理 |
80 |
150 |
|
550123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3年 |
文化艺术 |
10 |
30 |
以上招生计划文理科兼收。
最终以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八、报名方式
1.报名资格
参加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分类考试。
参加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技工学校)三年及三年以上学制应历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对口招生。
2.报名时间及办法
考生于2021年3月26日10:00至3月31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志愿。考生报名填报院校志愿时,须填报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九、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根据《安徽省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我院自行组织测试工作。
1.缴费
考生须在4月30日前缴纳100元报名测试费。现金、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均可。
2.所需材料
考生须在面试前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应复印在一页纸上)到我院招生办。
3.测试办法
考生达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合格分数线,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或职业技能测试(面向中职毕业考生),测试方式为面试,总分300分。
(1)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查学生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反应能力、思维能力、对所报考专业的认知、职业倾向等。
(2)职业技能测试:重点考查学生专业学习情况。
4.测试时间
职业适应性测试:4月24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职业技能测试:4月24至30日8:30-11:30;下午14:00-18:00。
5.测试方式及地点
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采用到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现场面试和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我校网站(http://www.hfitu.cn/)另行通知。
6.测试要求
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参加测试。请务必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
十、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和要求。在省教育厅领导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按照分类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由我院组织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录取时按相同类别的考生(面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我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网上公示预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并经考生确认后,我院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为拟录取考生办理录取手续。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网(http://www.hfitu.cn/zs/)公布。
十一、日程安排
3月26日至31日,考生进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填志愿;
4月17日,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4月24日至30日,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5月8日前,我院网站公示预录取名单;
5月10日前,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5月12日至13日,考生确认。
十二、违规处理
1.对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执行。
2.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我院举报电话:0551-63619113,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三、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核定标准收费。
测试费:100 元。
学费:会计信息管理等12个专业7000元/生/学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8个专业7800元/生/学年;电子商务等8个专业8600元/生/学年。校企合作普通班学费12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000元/生/年(六人间),1200元/生/年(四人间)。
十四、奖助学金政策
我院建立并完善“奖、贷、助、勤、补、免、偿”的多元资助体系,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除国家奖助学金外,足额提取了学费收入的5%作为学生资助经费,用于校内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特困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申请勤工俭学。学院提供多种勤工俭学机会。
十五、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大学城九龙路115号 邮政编码:230601
咨询电话:0551-63690888/13866157084(程老师)
我院网址: http://www.hfitu.cn/
十六、附则
本章程由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