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酿酒工业遗产群

2024-05-24 11:46

主要文物

茅台酒酿酒工业遗产群
茅台工业遗产群内,国家级文物项目数量之多、体量之大居全国酒行业之首,2013年5月,由茅台集团公司申报的包括原“成义”烧房旧址、“荣和”烧房旧址、“恒兴”烧房旧址,制曲一片区干曲仓、发酵仓,制曲二片区干曲仓、发酵仓,石磨房,以及下酒库第五、第八栋老酒库等十处遗产组成的“茅台酒酿酒工业遗产群”被批准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所获荣誉

2013年5月,以“茅酒之源”为代表的茅台酒酿酒工业遗产群日前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7年12月,茅台酒酿酒工业遗产群入选第二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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