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镇
地名由来:明嘉庆年间此地建有回龙寺古迹,以此得名。
【乡镇简况】回龙,因明代周天官“一本筑九河”形成龙脉循环得名,地处江汉平原武汉以西80公里,省级干线荷沙公路贯境而过,全镇国土面积51.37平方公里,总人口3.2万,境内沟渠纵横,湖汊密布,跨有四湖(沉湖、南湖、蓼湖、澎湖)两垸(喻垸、军垸),常年日照充足,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是一个以粮棉油生产和水产品养殖为主的农业大镇。
历史沿革:
明末清初时属鸡鸣乡辖。
1910年为二河区,1928年民国时期分为二河下区。
1929年为第四区。
1930年土地革命时期改称田池区。
1937年属第三区回龙联保。
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五联乡称回里乡。
抗战胜利后属农田镇辖。
1948年12月,汉川县爱国民主政府将襄北解放区田二河划为田农区。
1949年解放后称田龙区。
1951年至1954年为第六区(驻回龙湾)回龙乡。
1954年六区改为五区,七区改为六区。
1955年1月五区田二河划出,另立第七区。
1956年1月,七区改为二河区,将小乡并大乡,为回龙乡。
当年4月,撤销区建制,改为乡建制,称回龙乡,至1957年恢复区建制,为脉北区。
1858年6月,以区成立公社,为脉北公社后改为脉旺公社,回龙大队。
同年10月改为东风公社。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属二河区。
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原池口、回龙、皂港3个公社合并为回龙公社。
1978年12月,公社扩大,下设管理区,为回龙管理区,属二河公社辖。
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镇建制,成立回龙区,辖池口、回龙、皂港、里潭、新集、糜北等乡。
1987年9月,撤区建乡镇,将回龙、池口、皂港3乡合并,建立回龙镇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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