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区人口情况
石家庄市鹿泉区统计局
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石家庄市鹿泉区常住人口[2]为588279人。全区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32936人相比,增加155343人,增长35.88%,年平均增长率为3.11%。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总人口及年均增长率[3]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4] 166184户,集体户12661户,家庭户人口为517183人,集体户人口为7109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9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1953年、1964年为统计资料数据。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各乡镇人口情况
石家庄市鹿泉区统计局
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分乡镇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各乡镇人口
13个乡镇(区)中,常住人口[2]超过10万人乡镇有2个,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乡镇有2个,在1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乡镇有6个,少于1万人的乡镇有3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乡镇合计人口占全区人口比重为75.29%。二、乡镇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3个乡镇(区)中,有6个乡镇人口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乡镇依次为获鹿镇、铜冶镇、经济开发区、上庄镇、寺家庄镇,分别增加46952人、41410人、41360人、34089人、9886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指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比重。
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石家庄市鹿泉区统计局
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及分乡镇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298447人,占50.73%;女性人口为289832人,占49.2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97 ,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高4.71个百分点。二、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13个乡镇(区)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7以下的乡镇有 8个,在107以上的乡镇有5个。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石家庄市鹿泉区统计局
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及分乡镇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113903人,占19.36%;15-59岁人口为373977人,占63.57%;60岁及以上人口为 100399人,占17.0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7729人,占11.5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5.0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6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4.5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42个百分点。二、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13个乡镇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乡镇有2个,在60%-65%之间的乡镇有3个,在60%以下的乡镇有8个。
除经济开发区外,其他12个乡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7个乡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121167人,16-59岁人口为366713人。
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石家庄市鹿泉区统计局
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及分乡镇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608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239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284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967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1315人增加到2143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1929 人减少为2080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358人减少为 3108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8680人减少为16943人。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0.04年提高至11.17年。
13个乡镇(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2年以上的乡镇有1个,在10年至12年之间的乡镇有6个,在10年以下的乡镇有6个。三、文盲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659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25人,文盲率[4]由1.67%下降为1.12 %,下降0.5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全区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石家庄市鹿泉区统计局
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39312人,占74.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8967人,占25.3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63710人,乡村人口减少10836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34.12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23779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90001人,流动人口为147794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29948人,省内流动人口为 117846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 增加163386人,增长219.58%。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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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区人口情况石家庄市鹿泉区统计局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8日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石家庄市鹿泉区常住人口[2]为588279人。全区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32936人相比,增加155343人,增长35.88%,年平均增长率为3.11%。图1-1 历次人口普查总人口及年均增长率[3]二、户别人口全区共有家庭户[4] 166184户,集体户12661户,家庭户人口为517183人,集体户人口为7109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9人。 | RAG-ES | 2024-09-11 |
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3]1953年、1964年为统计资料数据。[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各乡镇人口情况石家庄市鹿泉区统计局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8日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分乡镇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一、各乡镇人口13个乡镇(区)中,常住人口[2]超过10万人乡镇有2个,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乡镇有2个,在1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乡镇有6个,少于1万人的乡镇有3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乡镇合计人口占全区人口比重为75.29%。二、乡镇人口变化 | RAG-ES | 2024-09-11 |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3个乡镇(区)中,有6个乡镇人口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乡镇依次为获鹿镇、铜冶镇、经济开发区、上庄镇、寺家庄镇,分别增加46952人、41410人、41360人、34089人、9886人。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3]指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比重。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人口性别构成情况石家庄市鹿泉区统计局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8日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及分乡镇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