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 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 运输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年第2号)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25
2020 年 第 2 号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本届商务部第2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商 务 部 部 长 钟 山 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