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安哥拉共和国引渡条 约》的决定(2007年19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安哥拉共和国
引 渡 条 约 》 的 决 定
(2007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6年6月20日在罗安达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安哥拉共和国引渡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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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安哥拉共和国
引 渡 条 约 》 的 决 定
(2007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6年6月20日在罗安达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安哥拉共和国引渡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