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米尼克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2004年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米尼克国
关 于 建 立 外 交 关 系 的 联 合 公 报
中国政府30日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米尼克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米尼克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多米尼克国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通过友好谈判,决定自2004年3月23日起相互承认并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两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多米尼克国政府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支持多米尼克国政府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以及发展民族经济的崇高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多米尼克国政府商定,将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和国际惯例,尽快互派大使,并在对等基础上在各自首都为对方设立使馆和履行职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2004年3月23日在北京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 多米尼克国政府代表
李肇星 罗斯福·斯凯里特
(签名) (签名)
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2007年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
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通过友好谈判,决定自2007年6月1日起相互承认并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两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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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瑙鲁共和国政府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2002年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瑙鲁共和国政府
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瑙鲁共和国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共同愿望,决定两国自2002年7月21日起相互承认并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两国政府同意,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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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东帝汶民主共和国政府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2002年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东帝汶民主共和国政府
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东帝汶民主共和国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决定自2002年5月20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东帝汶民主共和国政府愿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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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哥共和国联合公报(2004年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哥共和国联合公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哥共和国之间友好团结、积极合作的良好关系的框架下,应多哥共和国总统纳辛贝·埃亚德马阁下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曾庆红阁下于2004年6月23日至25日对多哥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曾庆红副主席与埃亚德马总统举行了正式会谈。两国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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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巴尼亚共和国联合公报(2004年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巴尼亚共和国联合公报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邀请,阿尔巴尼亚共和国总理法托斯·纳诺于2004年9月13日至19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分别会见了纳诺总理,温家宝总理和纳诺总理举行了正式会谈。双方回顾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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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联合公报(2006年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联合公报
一、应柬埔寨王国政府首相洪森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06年4月7日至8日对柬埔寨王国进行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温家宝总理同洪森首相举行了会谈,会见了诺罗敦·西哈莫尼国王、参议院议长谢辛和国民议会议长韩桑林。两国领导人在诚挚友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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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文莱达鲁萨兰国联合公报(2004年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文莱达鲁萨兰国联合公报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邀请,文莱达鲁萨兰国苏丹和国家元首苏丹·哈吉·哈桑纳尔·博尔基亚·穆伊扎丁·瓦达乌拉陛下于2004年9月20至22日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
二、访问期间,胡锦涛主席与苏丹陛下举行了会谈。两国领导人在诚挚友好的气氛中就加强双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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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联合公报(2004年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
巴西联邦共和国联合公报
(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值此中巴建交三十周年之际,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的邀请,巴西联邦共和国总统路易斯·伊纳西奥·卢拉·达席尔瓦于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七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巴方七位部长、六位州长、一位参议员、十位众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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