菖蒲乡
2022年3月,江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菖蒲乡为2021年度江西省省级卫生乡镇。
2017年4月,菖蒲乡被授予“第九届赣州市文明村镇”称号。
2014年7月,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授予菖蒲乡第七批江西省省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
一、 有关情况
1、 辖区面积81.59k㎡,其中耕地面积 7.96 k㎡,山地面积65.27 k㎡;
2、 总人口13470人,其中农业人口13065人、城镇(居民)人口405人、外出务工人员3727人;
3、 总户数3342户,其中农户3147户、城镇(居民)195户;
4、 行政村8个,其中村小组91个;
5、 党组织12个,其中党总支1个,党支部12个(其中流动党支部0个),党员391人,其中外出流动党员 人、流入党员 人;
6、 乡镇机关干部职工37人,其中公务员编制13人、事业编制24人,聘用人员0人;
7、 财政收入:2010年490万元、2011年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2010年 万元、2011年 万元;农民纯收入:2010年 1976 元、2011年 元;村干部人均月工资补助:2010年560元、其中村党组织书记、主任700元、其他人员500元;2011年 元,其中村党组织书记、主任 元、其他人员 元。
二、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情况
积极实施“生态立乡、产业富乡、边贸活乡”发展战略,努力构建和谐平安菖蒲、生态绿色菖蒲、文明开放菖蒲。
三、 当前和今后需要解决的问题
1、 基础设施建设:五丰村石角里通组道,虎石村水心寨通组道,菖(南门街)—虎(黄泥坳)道路及两侧水沟;黄砂村村委会活动场所及宣传栏;
2、 政策宣传:发放政策读本、宣传单、宣传手册等,登门入户解读政策
3、 和谐平安创建:发挥联动机制,排查化解萌芽状态矛盾纠纷,调处长期遗留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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