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陈镇

联合创作 · 2023-08-14 23:36

地名由来:因镇政府驻地得名。明朝洪武年间(1368—1398),始祖陈龙、陈虎由河北省枣强县迁此立村。因村中曾有一大石碾,又系陈姓村,故名大碾陈。后人为书写方便,把“碾”改为“年”字。

2020年12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2020年山东省农业产业强镇名单,大年陈镇榜上有名。

2020年3月,大年陈镇入选2019年度山东省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

大年陈乡位于惠民县南部,濒临黄河,东距滨博高速35公里,南距济青高速30公里,西南距-90公里,北距220国道10公里。乡内现有黄河浮桥一座,全乡柏油路通车里程 达110公里,交通便利,通信基础设施齐全,本乡还配有35千伏变电站一座,电力资源丰富。

大年陈乡总人口34650人,版图面积83.4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300亩,其中果园面积4万亩,是鲁西北独具特色的花园式乡镇,远近闻名的中国蜜桃之乡。全国独有的“惠蜜”牌惠民蜜桃和“惠红”牌红富士苹果是该乡的特色农产品,并被山东省认定为无公害产品。目前,全乡人均纯收入达3500元,实现了村村通电、通柏油路、通自来水、通程控电话、通有线电视。大年陈乡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优战略,热忱欢迎各界人士到大年陈乡投资兴业谋发展,并提供以下诚信服务:(1)投资固定工作型资产20万元以上的民营或外资项目,自项目建设之日起三年内按所缴地方税额的100%予以奖励。

(2)根据投资规模和实际所需无偿提供配套用地,并实现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平(土地整平)。

(3)鼓励现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凡与本乡农民签订并落实农产品购销合同,发展定单农业,且占到企业生产能力1/3以上的,所缴纳的地方税收部分按100%奖励企业5年。

(4)凡新上投资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除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外,还可特事特办。

(5)对外业务工、经商、办企业人员,可将户口迁入本乡,并与农民同等享有子女入学方面待遇。

历史沿革:

该镇民国时期属惠民县第十区。

1945年解放后至1950年,曾由惠民县划出,先后隶属惠商、三边、杨忠、惠济等县,后又复归惠民县管辖。

1950年全县辖区统一调整,更为第十三区。

1955年9月全县辖区地名统改称谓,更名大年陈区。

1956年12月辖区分属大年陈、孙家、华李三个乡。

1958年2月区划调整,大年陈乡、孙家乡、华李乡(部分)合并为大年陈乡。

1958年11月建立人民公社时,大年陈乡更名为大年陈公社。

1961年4月大年陈公社更名为大年陈区,辖郭家口、大崔家、榆林、孙家、大年陈、商家等6个公社。

1969年9月全县撤区改社,复名大年陈公社。

1984年全县撤销人民公社建乡镇,大年陈公社改建为大年陈乡。

2010年大年陈乡改建为大年陈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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