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鲁迅旧居
北京鲁迅旧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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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北京鲁迅旧居
民国十二年(1923年)10月30日,鲁迅先生买下位于宫门口三条21号的6间旧屋的小宅院,议价800元。同年10月31日,鲁迅先生亲自绘制房屋改建图3张。同年12月2日,订立买房契约,付原房主500元。
民国十三年(1924年)1月2日,鲁迅先生付清原房主购房余款300元,房屋改建开始施工。同年2月1日,鲁迅先生收到京师地方审判厅登记处的房屋《登记通知书》。同年5月24日,房屋改建完工。同年5月25日,鲁迅先生和夫人搬到此居住。
民国十五年(1926年)8月26日,鲁迅先生南下离开后,朱安与鲁迅先生的母亲继续在此居住。
民国十八年(1929年)5月、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11月,鲁迅先生两次从上海回北平探亲,都在此居住。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1月,朱安通过地方法院办理了《赠与契约》,将北京鲁迅旧居转赠给鲁迅之子。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3月20日,周海婴取得北平地方法院认证书。同年6月,朱安女士病故,中国共产党地下党组织通过北平高等法院查封了北京鲁迅旧居,将其保护起来。
1949年10月19日,北京鲁迅旧居正式对外开放。
1950年3月,先生将北京鲁迅旧居和鲁迅生前的藏书、文物全部无偿捐献给国家。
1956年10月19日,北京鲁迅博物馆在北京鲁迅旧居的基础上正式建馆并对外开放。
建筑格局
鲁迅故居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有北房三间,南房三间,东西厢房各两间,院中保存着鲁迅先生当年手植的两棵丁香花。
北京鲁迅旧居
主要建筑
文物遗存
历史文化
相关人物
艺文
在北京鲁迅旧居居住的两年多时间里,鲁迅先生主编和指导青年人编辑了《》周刊、《》周刊、《莽原》半月刊、《》等刊物。完成了《》的校勘;翻译了《苦闷的象征》《出了象牙之塔》;写下了散文集《》,小说集《》中的大部分作品,杂文集《》《华盖集续集》以及《》《》中的大部分作品200多篇。
文物保护
1979年8月21日,鲁迅故居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北京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5年5月25日,北京鲁迅旧居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21年3月27日,北京鲁迅旧居被北京市文物局公布为北京市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北京鲁迅旧居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宫门口二条胡同19号。
开放时间
周二至周日:09:00—16:30,15:30停止进馆参观,周一全天闭馆。
交通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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