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总人口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77194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87449人少15501人。18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有1个,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有4个,在3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有6个,在1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7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38.30%。
各乡(镇)人口数
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204115户,集体户2904户,家庭户人口为748421人,集体户人口为2352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4.57人减少0.9人。
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83244人,占总人口的36.6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88704人,占总人口的63.31%。
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04029人,占总人口的52.34%;女性人口为367919人,占总人口的47.6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81,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63,减少1.82。
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15189人,占总人口的27.88%;15—59岁人口为455418人,占总人口的59%;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1341人,占总人口的13.1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1631人,占总人口的9.2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了1.3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减少了4.6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了3.2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了2.77个百分点。
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16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11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705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1072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004人上升为507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3866人上升为662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1585人上升为2682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3614人下降为48070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456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53202人,文盲率由6.76%下降为3.18%,下降3.57个百分点。
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12363人,占总人口的27.5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59585人,占总人口的72.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163002人,乡村人口62444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6.81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省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226819人,16—59岁人口为443788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时光轴
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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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总人口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77194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87449人少15501人。18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有1个,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有4个,在3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有6个,在1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7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38.30%。各乡(镇)人口数 | RAG-ES | 2024-10-23 |
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204115户,集体户2904户,家庭户人口为748421人,集体户人口为2352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4.57人减少0.9人。民族人口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83244人,占总人口的36.6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88704人,占总人口的63.31%。人口性别构成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04029人,占总人口的52.34%;女性人口为367919人,占总人口的47.6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81,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63,减少1.82。人口年龄构成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15189人,占总人口的27.88%;15—59岁人口为455418人,占总人口的59%;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1341人,占总人口的13.1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1631人,占总人口的9.2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了1.3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减少了4.6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了3.2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了2.77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10-23 |
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16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11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705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107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004人上升为507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3866人上升为662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1585人上升为2682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3614人下降为48070人。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456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53202人,文盲率由6.76%下降为3.18%,下降3.57个百分点。城乡人口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12363人,占总人口的27.5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59585人,占总人口的72.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163002人,乡村人口62444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6.81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