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技术学院2019年单招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1:44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始建于1997年,是经教育部批准,以实施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坐落于河北省的省会石家庄,校园占地面积933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9.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191.1万元。图书馆馆藏图书96.2万册,并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学校建有校内专业实验、实训室97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233个。学校连续多次被河北省教育厅、石家庄市公安局、石家庄市国保大队、共青团河北省直工委等单位授予“安全工作先进单位”“星级平安校园”“省直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2014年6月,学校作为河北省应用型本科代表,按照国家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对口支援西藏

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截止目前已经派出6批援藏教师,受到当地党和政府及受援学校师生的热烈欢迎,并亲切称呼他们为“格桑花”。

2014年9月,《中国青年报》利用1/2版的篇幅刊登了题为《准确定位稳步升级、积极探索拓展途径——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工作纪实》的文章,较为全面的对我校培养应用型人才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

2015年元月,学校校企合作办学事迹被河北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时间长达2分31秒。

2016年4月,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被河北省教育厅遴选为“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众创空间)”。

2016年12月,学校评为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一等奖。

2017年初,学校高标准通过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检查评估,同年荣获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

2018年元月,我校应用型发展工作被石家庄市电视台《新闻夜班车》报道,时间长达3分多。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国、美国、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家多所国际知名高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搭建了国际型人才培养的平台,可以满足我校师生不同层次的深造需求。

1.招生对象及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招生对象:取得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外语要求:新生入学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全部为英语教学。

2.考试安排和录取结果公布

考试安排和录取结果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也可登录我校网站查询。

3.成绩要求及录取规则

(1)成绩折算以及拔尖技能人才免试录取严格按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政策执行。

(2)录取原则按照考生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文化素质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总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3)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4.收费标准

(1) 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2)学费减免: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多项奖学、奖励制度。同时贫困生可享受“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具印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6.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宫北路11号 邮编:05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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