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2023年3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
国发〔2023〕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开展了清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罚款事项工作。经清理,决定取消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16个罚款事项,调整工业和信息化等领域17个罚款事项。取消罚款事项的,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暂时停止适用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的有关罚款规定。调整罚款事项的,按照修改后的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的有关罚款规定执行。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报送相关行政法规修改方案,并完成相关部门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部门规章需要根据修改后的行政法规调整的,要自相关行政法规公布之日起60日内完成修改和废止工作。因特殊原因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部门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罚款事项取消后,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研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简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
国 务 院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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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17年29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7〕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40项国务院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1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另有23项依据有关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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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2015年8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 自2015年9月15日起施行)
省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84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18项、下放31项、调整35项。本次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中,有37项非行政许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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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19年8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
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25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层级,现予公布。另有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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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20年28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
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202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现予公布。另有20项有关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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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2018年1月22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 自2018年2月21日起施行)
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87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26项,下放59项,调整管理层级2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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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2016年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
和认定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同时,建议取消1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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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2017年1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
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6〕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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