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垦镇
地名由来:黄垦镇原属黄岗山垦殖场。以宜丰诸山之祖--黄岗山而得名。
2020年8月,黄垦镇荣获第十一届“江西魅力乡镇十强”殊荣。
2014年9月,环境保护部授予黄垦镇2012年—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江西黄岗山垦殖场是原江西省属12家农垦企业之一。2000年6月移交到宜丰县属地管理,总场部位于宜丰县潭山镇,距宜丰县城25公里,境内有武吉、昌铜两条高速公路。总人口1.091万人,职工总人数5488人(含离退休职工2551人),下辖6个农林分场、2个行政村、1个社区管理服务单位托管中心。全境国土总面积74.56平方公里,其中国有土地面积61.76平方公里(其中林地77664亩,农用地13086亩)。
1957年12月,成立江西国营黄岗山林牧农综合垦殖场,后改称为江西省国营黄岗山综合垦殖场。 1958年9月,与宜丰县实行场政合一,总场设宜丰桥西,与宜丰农林垦殖局合署办公,宜丰县的芳溪、黄岗、港口、双峰、敖桥、花桥、同安、天宝、雷神、潭山、石桥11个乡转为黄岗山垦殖场的集体挂钩分场,总面积占全县的四分之三,人口占二分之一左右。1961年6月,场县分开,总场迁址潭山。1961年9月设黄岗山区与黄岗山综合垦殖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65年8月撤销黄岗山区建制,挂钩集体分场划归县管。1968年12月,下放宜丰县管,改称为“宜丰县国营黄岗山综合垦殖场”。1973年收归省农林垦殖厅领导。1993年12月,经省体改委批准,组建为江西鑫龙企业集团,隶属省农垦集团总公司。2000年7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将省属农垦企业移交属地管理的通知》(赣府字[1999]22号)文件精神,成建制移交宜丰县属地管理。2005年2月,江西鑫龙企业集团更名为江西黄岗山垦殖场。
江西黄岗山垦殖场是集工农商于一体的国有综合型垦殖场。主要职责是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所辖区域的管理服务,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构建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制,维护场区稳定,加强社会事业建设,促进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当前管理体制是由宜丰县黄岗山垦殖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性质)和江西黄岗山垦殖场(原省属纯农垦企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组成,为正科级单位。现行的总场管理服务机构设8个部门:综合办公室(含党委、行政、人大、政协、宣传、组织、纪检、工会、妇联、共青团等职能)、劳动人事部、工商经济部、计划财务部、农业生产经营部、安全保卫部、计划生育办公室、公共服务部。下辖6个分场:分别为院前、古阳寨、肖家、五里、山背、狮子岗分场。1个托管单位即江西黄岗山垦殖场托管中心。
历史沿革:
1957年由江西省人民政府组织干部、职工来此建场。
1957年10月,江西省林业厅为筹建江西省国营黄岗山林牧农综合垦殖场进行了为期半个多月的实地勘察、选址工作。
11月初省委决定成立江西省国营黄岗山林牧农综合垦殖场。
1957年12月26日黄岗山垦殖场的615名上山干部分赴院前、土墙排、横排、肖家、龙岗等地,编为5个中队,1958年1月11日,省洪都机械厂下放来场人员160余名,在毛家编成第6中队,开始了黄岗山垦殖场的创建。
江西省国营黄岗山林牧农综合垦殖场,场址设院前,后改称为江西省国营黄岗山综合垦殖场,场名以宜丰县诸山之最大黄岗山冠名,隶属省林业厅直接领导。
1958年9月1日,中共江西省委、省人委决定,黄岗山垦殖场与宜丰县实行场县合一,总场从院前迁至宜丰桥西,以宜丰农林垦殖局为办公场所。
1961年6月黄岗山垦殖场与宜丰县分开,总场迁址潭山。
1961年9月设立黄岗山区,与黄岗山垦殖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场、乡、社合一,隶属江西省农林垦殖厅领导。
1965年8月撤销黄岗山区建制,挂钩集体分场划归县管。
1968年12月黄岗山下放宜丰县管理,改称为“宜丰县国营黄岗山综合垦殖场”。
1973年1月恢复归省农林垦殖厅领导。
1984年实行经济体制改革,黄岗山垦殖场由省林业厅、省农垦农工商联合公司双重管辖。
1987年改由江西省国营垦殖场管理局领导。
1993年12月经省体改委批准,组建为江西鑫龙企业集团,隶属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2000年6月成建制移交宜丰县属地管理。
2005年2月江西鑫龙企业集团更名为江西黄岗山垦殖场。
2006年6月黄岗山垦殖场体制由场长负责制转变为党委领导制。
2007年4月,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宜丰县黄岗山垦殖场管理委员会与江西黄岗山垦殖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始立总场,后立分场。
2021年江西省民政厅同意设立宜丰县黄垦镇,将古阳寨、岗东、狮子岗、九岭、岗北、汉塘、找桥7个村委会和黄岗山居委会划归其管辖。
以古阳寨、岗东、狮子岗、九岭、岗北、汉塘、找桥7个村委会和黄岗山居委会管理范围为黄垦镇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