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博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全县常住人口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齐心协力,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总了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1210878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819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72680人,增长16.63%,年平均增长率为1.55%。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57473户,集体户39892户,家庭户人口为1021816人,集体户人口为18906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58人。
注释:
【1】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18个镇、街道和管委会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18个镇、街道和管委会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博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地区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8个镇、街道和管委会(以下简称乡镇)的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18个乡镇中,人口超过10万人的乡镇有 4个,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乡镇有1个,在3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乡镇有8个,少于3万人的乡镇有5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五位的乡镇合计人口占全县人口比重为 64.04%。
分区域看,沿东江经济带人口为710465人,占58.67%;环罗浮山“三生”融合产业经济圈人口为216210人,占17.86%;博东乡村振兴区人口为284203人,占23.47%。
各乡镇人口分布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8个乡镇中,有14 个乡镇人口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乡镇依次为:罗阳街道、石湾镇、园洲镇、龙溪街道和福田镇,分别增加52690人、44817人、25749人、20651人和11540人。
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沿东江经济带人口所占比重上升4.10个百分点,环罗浮山“三生”融合产业经济圈人口所占比重下降0.51个百分点,博东乡村振兴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3.59个百分点。
注释:
【1】沿东江经济带包括:罗阳街道、龙溪街道、园洲镇和石湾镇。
【2】环罗浮山“三生”融合产业经济圈包括:罗浮山管委会、福田镇、长宁镇、龙华镇、湖镇镇和横河镇。
【3】博东乡村振兴区包括:泰美镇、柏塘镇、杨村镇、杨侨镇、公庄镇、观音阁镇、麻陂镇和石坝镇。
博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8个镇、街道和管委会(以下简称乡镇)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46752人,占53.41%;女性人口为564126人,占46.5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38上升为114.65 。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18个乡镇中,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乡镇有 11个,在105-110之间的乡镇有7个。
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博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8个镇、街道和管委会(以下简称乡镇)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54212人,占20.99%;15-59岁人口为811521人,占67.02%;60岁及以上人口为145145人,占11.9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9954人,占8.2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2.4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7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2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1.31个百分点。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18个乡镇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乡镇有6个,在60%-65%之间的乡镇有5个,在60%以下的乡镇有7个。
18个乡镇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的乡镇14个 ,超11%的乡镇有8个。
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注释:
【1】0-15岁人口为268432人,16-59岁人口为797301人。
博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人口受教育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8个镇、街道和管委会(以下简称乡镇)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2674 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7616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53479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28458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3329人上升为847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505人上升为1454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51752人下降为4416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 22998人上升为23502人。
各乡镇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94年提高至 9.63年。
18个乡镇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乡镇有2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乡镇有12个,在9年以下的乡镇4个。
各乡镇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422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 8093人,文盲率由2.15 %下降为1.17%,下降0.98个百分点。
注释:
【1】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2】文盲率是指县内18个镇、街道和管委会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博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12593人,占58.8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98285人,占41.1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40732人,乡村人口减少68052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40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522221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为297011人,省内流动人口为22521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163127人,增长45.43%。
注释:
【1】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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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全县常住人口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齐心协力,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总了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为1210878人。二、人口增长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819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72680人,增长16.63%,年平均增长率为1.55%。 | RAG-ES | 2024-09-11 |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三、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357473户,集体户39892户,家庭户人口为1021816人,集体户人口为18906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58人。注释:【1】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18个镇、街道和管委会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18个镇、街道和管委会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 RAG-ES | 2024-09-11 |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博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地区人口情况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8个镇、街道和管委会(以下简称乡镇)的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一、地区人口18个乡镇中,人口超过10万人的乡镇有 4个,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乡镇有1个,在3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乡镇有8个,少于3万人的乡镇有5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五位的乡镇合计人口占全县人口比重为 64.04%。分区域看,沿东江经济带人口为710465人,占58.67%;环罗浮山“三生”融合产业经济圈人口为216210人,占17.86%;博东乡村振兴区人口为284203人,占23.47%。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