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丰顺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县常住人口情况
丰顺县统计局 丰顺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结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4]为478731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7902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94人,下降0.06%。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146969户,集体户4143户,家庭户人口为460410人,集体户人口为1832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9人减少0.66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17个镇(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17个镇(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丰顺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丰顺县统计局 丰顺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7个镇(场)的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17个镇(场)中,人口大于10万人的镇(场)有1个,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镇(场)有1个,在2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镇(场)有6个,少于2万人的镇(场)有9个。其中,常住人口数量居前三位的汤坑镇、留隍镇、汤西镇合计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2]比重为53.16%。
表2-1 各镇(场)人口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7个镇(场)中, 汤西镇、埔寨镇 、汤坑镇 、留隍镇、 汤南镇、 潭江镇、 小胜镇、 埔寨农场人口增加,分别增加4424人、3884人、3650人、2402人、815人、586人、377人、278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17个镇(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17个镇(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指各镇(场)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丰顺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丰顺县统计局 丰顺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7个镇(场)的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246430人,占51.48%;女性人口为232301人,占48.5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8.63上升为106.08。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17个镇(场)中,人口性别比在105以上的镇(场)有11个,在100-105之间的镇(场)有6个。
表3-1 各镇(场)人口性别构成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17个镇(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17个镇(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丰顺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丰顺县统计局 丰顺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7个镇(场)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115593人,占24.15%;15-59岁人口为263572人,占55.05%;60岁及以上人口为99566人,占20.80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0168人,占14.6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0.6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8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6.1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86个百分点。
表4-1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17个镇(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65%之间的镇(场)有0个,在60%以下的镇(场)有17个。
17个镇(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其中,15个镇(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表4-2 各镇(场)人口年龄构成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17个镇(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17个镇(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121598人,16-59岁人口为257567人。
丰顺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丰顺县统计局 丰顺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7个镇(场)的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76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472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691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565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462人上升为600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222人上升为1352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1840人下降为3904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1961人下降为30426人。
表5-1 各镇(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54年提高至9.10年。
17个镇(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镇(场)有0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镇(场)有4个,在9年以下的镇(场)有13个。
表5-2 各镇(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45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977人,文盲率[4]由2.6%下降为1.56%,下降1.04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17个镇(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17个镇(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县内17个镇(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丰顺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丰顺县统计局 丰顺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54264人,占53.1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24467人,占46.8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6847人,乡村人口减少4709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9.81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69361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8546人,省内流动人口为60815 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41293人,增长147.12%;流动人口增加36367人,增长148.7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17个镇(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17个镇(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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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县常住人口情况 丰顺县统计局 丰顺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结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 RAG-ES | 2024-10-23 |
一、常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4]为478731人。二、人口增长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7902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94人,下降0.06%。三、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5]146969户,集体户4143户,家庭户人口为460410人,集体户人口为1832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9人减少0.66人。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 RAG-ES | 2024-10-23 |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4]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17个镇(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17个镇(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丰顺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地区人口情况 丰顺县统计局 丰顺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7个镇(场)的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一、地区人口 | RAG-ES | 2024-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