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网站:今年至少16名自然资源领域官员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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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至13日,按照中央要求,青海省委常委班子召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汲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深刻教训,着力建设青海生态文明高地”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以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为镜鉴,深刻反思、痛定思痛,汲取教训、坚决整改。
8月以来,青海已有海西州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洪斌,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原木里煤田管理局常务副局长马成德,茫崖市委原副书记、市长王建国等多位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不止在青海。11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司长江华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海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此前,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刘维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冯斌等人亦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的接受审查调查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领导干部中,至少16名曾在自然资源领域任职。
自然资源领域涵盖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矿业审批、耕地保护、生态修护、执法监督等多个方面,特别是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规划职能并入,自然资源领域工作人员数量增加,权力更集中,对社会发展经济要素掌控权力更大,面临的廉政风险也不断加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作出部署,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
“近两年来,自然资源领域的腐败问题出现了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表现。”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案件查处来看,领导干部直接打招呼的少了,各类中介评估机构与各职能部门表面上脱钩,实际联系更紧密,腐败渗透力更强。
比如,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和不动产登记等中介公司不规范操作,“以中介之名、行掮客之实”,存在利益输送隐患。再如,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围标、串标等情形,造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日前,湖南省益阳市纪委监委联合公安部门查处的沅江市10亿旱改水项目招投标违法犯罪案中,时任沅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龚秋桂要求他人修改招标文件,设置高额“保证金”“响应金”以提高报名门槛,排除其他公司参与投标,违规打造“私人订制”版招投标资格,从中大肆敛财。
一些非法开采、非法占地行为的背后,也存在着公职人员利用手中公权力为涉黑涉恶组织充当“保护伞”的现象。今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6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其中4起都涉及利用职务之便为涉黑组织非法获取土地、非法越界开采等事项提供帮助,包庇纵容涉黑组织存在的私挖滥采、非法占地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从近些年查办案件看,涉案人员呈现基层化、团伙化趋势,查办一案往往“拔出萝卜带出泥”,“窝案”“串案”明显。例如,浙江省余姚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工委会主任沈定张、马渚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曹昊、副所长余科辉等涉及市、镇、村三级共8名国土执法和管理人员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和高档香烟(券),成为非法采矿犯罪团伙的“保护伞”。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查处原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腐败“窝案”中,12名国土系统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还要看到,自然资源领域腐败已从“一把手”向基层执法监管人员蔓延,不仅有大额贪腐,也有雁过拔毛式多次小额受贿。因涉及环节多、专业性强,贪腐形式也更为多样,非法转让土地、通过“搭股”参与企业非法谋利、以验收专家名义收受红包等都成为常见手段。
在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看来,从源头和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和开展廉政教育。
“我们督促省自然资源厅完善内控机制,共同建立自然资源违法用地查处协同机制,并抄送各市州。今年3月,针对自然资源系统土地违法问题频发,向省自然资源厅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进一步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依法依规惩处违法用地行为。”该负责人说。
有的地方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制定针对性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河南省安阳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对于经营性土地出让这一廉政风险较高的领域,开展“嵌入式”监督,从源头介入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把监督流程向党组会研究前拓展,加强对用地位置、性质、面积和容积率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杜绝协议出让划拨、擅自更改确定的容积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有的地方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形成高压态势。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监察工委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就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就村规划引领不够、审批把关不严、监督管理难等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治工作方案,督促主管单位强化巡查主体责任,加大巡查力度,“零容忍”遏制新增违法乱占耕地行为。(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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