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2020七人普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凤山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1]

凤山县统计局

凤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凤山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凤山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1. 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3]为16984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61457人相比,十年共增加8838人,增长5.20%,年平均增长率为0.51%。

注:图中数据是根据历次人口普查数据,按我县现行政区域计算得到的。

全县共有9个乡(镇),各乡(镇)人口分布如下:

表1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1. 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6632[5]户,集体户771户,家庭户人口为163700人,集体户人口为614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55人。

  1. 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0981人,占35.9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08864人,占64.10%,其中壮族人口为   93315人,占54.94 %;瑶族人口为15218人,占8.9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865人,增长3.1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6523人,增长6.37%,其中壮族人口增加4953人,增长5.61%;瑶族人口增加1419人,增长10.28%。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87259人,占51.38%;女性人口为82586人,占48.62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6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57相比上升2.09个百分点。

表2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45180人,占26.60%;15-59岁人口为95501人,占56.23%;60岁及以上人口为29164人,占17.1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2711人,占13.3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0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7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7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45个百分点。

表3 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77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81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275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989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164人上升为751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497人上升为872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8596人上升为3106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人41004下降为35263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52年提高至8.28年。

表4各乡(镇)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

八、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31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497人,文盲率[8]由8.55%下降为6.66%,下降1.89   个百分点。

九、城乡[9]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8927人,占34.6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0918人,占65.3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6898人,乡村人口减少2851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21.05个百分点。

注:图中数据是根据历次人口普查数据,按我县现行政区域计算得到的。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47639人,16-59岁人口为93042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时光轴

RAG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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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凤山县统计局凤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凤山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凤山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3]为16984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61457人相比,十年共增加8838人,增长5.20%,年平均增长率为0.51%。RAG-ES2024-10-23
注:图中数据是根据历次人口普查数据,按我县现行政区域计算得到的。全县共有9个乡(镇),各乡(镇)人口分布如下:表1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户别人口 RAG-ES2024-10-23
全县共有家庭户56632[5]户,集体户771户,家庭户人口为163700人,集体户人口为614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55人。 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0981人,占35.9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08864人,占64.10%,其中壮族人口为   93315人,占54.94 %;瑶族人口为15218人,占8.9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865人,增长3.1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6523人,增长6.37%,其中壮族人口增加4953人,增长5.61%;瑶族人口增加1419人,增长10.28%。四、性别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87259人,占51.38%;女性人口为82586人,占48.62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6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57相比上升2.09个百分点。RAG-ES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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